南灌高中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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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灌高中财务管理制度

南灌高中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树立廉洁治校意识,预防职务违纪违法及其犯罪,保证学校经费合理使用,推动学校和谐快速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一资金收入学校所有资金收入由财会人员统一收取入帐。 二计划用款各部门按照资金轻重缓急程度上报用款计划,本月日前上报下一月的用款计划,财务科统一汇总报校长室审核上报,没有用款计划项目不得安排用款。

三发票审批发票先由经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科复核,然后报分管部门领导审核,经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物资采购购买物资先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批准(报销附后)物资采购在-元由学校组织集体采购;元以上由学校组织工会教师代表并邀请教育局纪检人员参与购买,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上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或集中采购。

五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由学校邀请县纪委教育局纪检领导和职工代表参与投标或议标,工程造价万元以下,在县纪委教育局纪委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评审,万元以上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定价。 工程经费管理,万元以上项目需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计,金额较大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审计,未经审计(或在审)的项目,预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在预算的%以内,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算。 六合同管理学校在签订经济类合同时,根据类别邀请县教育局监


察室审计室等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与并在合同上鉴证签字;各类投标准备阶段,标书制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控非诚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开标及相关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付款按合同规定履行。

七借用公款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物资采购借用公款(教职工元以下管理人员元以下不预借公款),回来应立即办理报帐手续,在一月内未及时报销结账,财务科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因私借款金额不超过个人月工资%

八资料征订教辅资料征订先由年级学科组审核提议,经年级分管领导及校领导批准,报销时附相关合同,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九加班补助加班先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按周结清;加班补助按相关工作量确定。

十职工探亲与配偶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职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亲的待遇,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的规定,职工探亲路费凭票按实报销(不含打的费),但不得报销火车卧铺票和飞机票。

(参照苏财行[]号文件)十一校产管理学校财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报废资产须书面申请,经后勤处上报校长室批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后勤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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