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读书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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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读书札记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一书由于篇幅太长,笔者只对前三章进行了阅读,希望通过阅读本书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并学以致用。以下便是阅读后的所得与所思,与之分享。 一、关于本书内容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是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学校艺术教育研究丛书》之一。该书以中国历代朝代发展为时间主线,依次分章节讲述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音乐教育发展,其中包括音乐教育行为、活动及该时期的音乐教育思想。 (一)第一章——氏族社会时期的音乐教育 据考古发掘报告可知,贾湖骨笛是一种具有礼器功能的乐器,应用于氏族部落的宗教礼仪活动。而在当时,祭乐礼仪活动又是最基本的艺术活动与精神活动(其中必然包含乐舞的表演)。因此在某种意义上,通过贾湖骨笛的应用及其文化考察可以得出:新石器时期早期可能已经存在最初的音乐教习活动且宗教性祭祀乐舞活动不仅是上古氏族音乐教育活动的起源,同时又是后世雅乐教育的发端。此外,在氏族社会中,由于乐舞活动常常与社会民俗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与社会的一般性教育紧密相连,所以上古时代常常就将“乐”的教育视为社会教育本身。在现代社会中,也不难见到人们呼吁应重视音乐教育的发展以促进社会进步,这种想法我们也得以在古代社会中音乐教育的特殊地位中窥见。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而行正”的论点,就是对这一现象的最好解释。 而对于氏族社会乐舞表演的记载,我们可在《吕氏春秋.古乐》中对传说中葛天氏乐舞的记述找到:“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此外,在青海大通县发现的新石器彩陶盆内壁上,绘有三组、每组五人连臂踏歌起舞的图形,其表演服饰、形体、节奏均一致,尤其可见氏族社会乐舞表演的有序性和生动性。当然,在《吕氏春秋.古乐》中,还记载有不同时期氏族社会部落中的专职乐官与职能。因此可以认为在氏族社会部落乐舞的传承中,产生了主持乐舞活动的专职乐官,而“律和声”的音乐知识传授,应是氏族社会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据《尚书.舜典》记载,氏族社会后期大概率已经有了教育设施,而据先秦文献《礼记.明堂位》的记载,当时的教育场所有所谓的“米廪”。从教育方式上来说,除了由专职乐官或专门机构实行的音乐教育外,氏族社会音乐教育在相当多的时间内也会在各种民俗性的活动中进行,又由于当时还没有文字及音乐符号的运用,音乐教育公众性的特点也显露出来。 简约的说,氏族礼仪乐舞活动,其并非单纯的乐舞技艺传授与表演,而是作为一种最早形成的乐教形式在社会活动中渗入了审美、情感、观念等各方面的内容,内化于氏族远古人们的心中。 (二)第二章——夏、商、西周音乐教育 从氏族社会后期到有史可鉴的夏代,我国社会逐步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由于夏代中音乐功能与音乐行为方式的改变,使得服务于娱乐的音乐教育局面逐渐形成。商代的各项文献记载中均表明了其乐教的发达程度,且其乐器的工艺制作与音列形态设计均达到较高水准。西周的音乐教育以礼乐教育(六艺)为主,从培养个体行为、观念的方式入手,要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即《礼记.文王世子》中记载的“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其次,西周已经具备较为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学与乡学。且其教学程序循序渐进得非常严格,如《礼记.内则》中:“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就表明了这一点。此外,西周的音乐教育思想当属以周公的“敬德”、“保民”为主要内容,基于此,周公是为了“德”而重“教”,强调对人的后天教育,达到以“教”育“德”的目的。 从历史上看,西周乐教人文色彩浓厚而宗教色彩相对淡薄。在思想史和教育史上第一次形成传统人文思想中的实践理性精神以及依靠教育兴邦立国的治国方略,将音乐教育与这一教育理想紧密结合,从而创建了一种礼乐文化。 (二)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教育 随着私学的兴起,官学虽然继续存在,但重心已经开始由王室向公室转移,因此也意味着周礼乐文化有了更为广泛的传播。在“礼崩乐坏”的背景下,音乐 教育职能从礼乐教育向专业技艺训练的教学倾斜,同时大量的乐师、乐工转至民间,使得音乐教育行为进一步社会化,娱乐倾向更为明显。 该时期的音乐教育思想,应以孔、孟、荀三位的儒家思想为代表,而凡是论及音乐教育,均以治国为邦作为理论阐述的出发点。在三位大思想家那,他们所理解的“乐”不单纯是一类艺术形式的存在,更重要的还是一种文化行为方式乃至国家体制(如礼乐制度)的存在。孔子是先秦乐教的提倡者,更是实践者。他把乐教视作为人整体的教育,以礼、乐、射、御、书、数为教育内容,而对其教育过程与结果可简括为《论语.泰伯》中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次,他会通过介绍自己对音乐形式的理解以及自己的审美情感体验以启发学生;主张音乐审美的情感态度应该是中正平和、适度、有节制的;(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主张乐教知行合一是为立人行事。 孟子对于音乐的认识是从人性上进行的,其主张性善论。他还提出“仁声”要比“仁言”更能感化人,在音乐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要比语言说教的教育方式更能触动人心。此外,其还从“民本”的角度提出“与民同乐”的音乐教育观点。 荀子主张“性恶论”,其谈及礼乐教化的出发点便是:民若不教,便自然喜好淫乐,而这对治理社会极其不利。至于采用何种音乐作为教化的音乐,荀子是以“《雅》、《颂》之声”为本。荀子乐教思想具有相当突出的审美教育意义,这可以从他对礼乐教化理想最终实现社会效果的描述中反映出来。(“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论》)但其乐教实施的对象是“士”以上贵族阶层的人,对百姓则是用法律来限制,(“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数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这与孔子所提出的教育对象“有教无类”有着较大的差别。 二、评价 阅读完本书的前三章内容,对氏族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三个时期的音乐教育活动及其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此书的评价便是:音乐教育思想在各时期中涵盖面还不够广,如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教育思想仅仅收录了儒家孔、孟、荀的代表思想;此外,文中没有任何图片、谱例等直观性图像插入,缺乏一些观赏性,建议编者对此进行适当补充。 瑕不掩瑜,本书仍然为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为中外音乐教育的比较研究奠定了必要且夯实的理论基础。其根据现存的音乐文物考古资料和历史文献记载在叙述基本历史事实的同时,将原本零散且出处不一的史料加以归纳整理,对历史面貌不太清晰的音乐教育基本内容及历史发展加以叙述,着实做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因此读者在面对理解音乐教育行为及思想随着朝代变迁而发生的转变时,也就没有费劲之感了,我认为非常值得一读。 参考文献 [1]修海林.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M].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1. [2]修海林. 西周的音乐教育[J]. 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1996(1):23-27. [3]张居中. 试论贾湖类型的特征及与周围文化的关系[J]. 文物, 1989(1):18-20. [4]杨冬菊. 司马迁《史记·乐书》音乐思想解读[J].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09(2):47-48.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4772beea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