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全面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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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阙:原始乐舞的概念是指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这是我国音乐的早期形态。《葛天氏之乐》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原始乐舞作品。《吕氏春秋·古乐篇》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这部乐舞反映了原始人的敬神意识、宗教信仰和生活愿望。 三分损益法: 我国最早的生律法,春秋时期的生律法。记载于《管子,地员篇》即用增加或减少弦长的三分之一,往返交替反复求律的方法。假设宫音弦长为81,依次得出徵商羽角各音的弦长为108,72,96和64.求出了徵羽宫商角“五音”的弦长和音高。“三分损益法”生出了徵、羽、宫、商、角五音。 李延年:“乐府都尉”李延年是汉武帝时“乐府”机构的最高领导人。早年因犯法受“腐刑”,在宫中管理猎犬。由于他“性知音,善歌舞”得到汉武帝宠爱。他不仅唱歌出色,还擅长作曲,他利用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摩珂兜勒》一曲改编创作出二十八首。汉代“乐府”重视民间音乐的优良传统与李延年的领导管理所作出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歌舞戏: 歌舞戏是南北朝后期兴起的一种有故事情节、角色 从先秦到隋唐音乐 记 谱 法 的发展 简述有关礼乐制度 已知最早的乐谱是记录击鼓的符号谱,见于汉代成书《礼礼乐制度是指古代为维护君臣上下等级秩序而建立的一记·投壺》篇。 套文化典章制度,以求达到尊卑有序远近和合的统治目的。先秦:声曲折:汉代有一种歌谱,称“声曲折”。由于汉代周朝的礼乐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以礼仪和音乐的等级化为歌谱“声曲折”尚无实物可凭,目前很难肯定其记写曲谱的核心的一种文化制度。包括了礼节和仪式。音乐的等级化为具体模式。 核心的一种文化制度。包括各种礼节和仪式。音乐的等级化,则体现在“佾”和“乐悬”制度两个方面。“佾”指乐舞排魏晋时期: 列,一般指8人为一列,不同等级的贵族享用不同等级规格的乐舞。“乐悬”乃是指悬挂钟,磬多寡的规格。“县”通文字谱:用文字记述弹琴的指法和弦位的一种记谱法,即用“悬”,即规定天子可以四面悬挂钟磬,诸侯则享用三面悬文字详细描述演奏古琴的手法。 挂的规格,卿大夫享用两面排列,士只允许排列一面。奠定了周朝前期的礼乐制度。这种制度,对于西周近300年间社《碣石调。幽兰》目前所见我国最古老的曲谱,谱前有“序”,会统治秩序的稳定,曾经起到了积极作用。 春秋时期,注明为南朝梁时人丘明的传谱。 奴隶社会在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的大动乱和大变革,彻底打隋唐时期:1.减字谱:唐代曹柔在“文字谱”的基础上革新乱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秩序,音乐的等级制度也失去了约束创造的一种古琴记谱法。2.管色谱:属于唐代燕乐半字谱体力。 系,是一种用于笛子, ,笙等吹管乐器的记谱法。3.弦索 1.使用的音乐为雅乐 2.音乐的等级化3.音乐的制度 谱:属于唐代燕乐半字谱体系,是一种用于曲项琵琶,五弦 周代的礼相当的多,多配合乐的运用,大致可分为: 琵琶, 筝等弹弦乐器的记谱法。4.律吕字谱:载于南宋朱熹一、祭祀 二、大飨礼 三、燕礼 四、大射仪 五、养《仪礼经传通解》中的《风雅十二诗谱》,是南宋乾道年间老之礼 六、乡饮酒礼 七、乡射礼 化妆、歌舞兼具,并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戏曲雏形。其产生的渊源可追溯到汉代。其代表剧目有《大面》、《钵头》、《踏摇娘》。 贾湖骨笛:1986、1987、2001年三次在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前两次共出土25支,出土后完整者为11支。分早、中、晚三期:早期距今9000多-8600年;中期距今8000余年;晚期距今8200-7800年。其中编号为M282:20的一支中期骨笛,距今8000余年,可以吹奏完整的六声或七声音阶。反映了原始先民对音高观念和音阶规律的认识。骨笛也是我国目前所知新石器时代年代最早的乐器。 郑卫之音:在周代,郑国和卫国都是商民族后裔聚居的地区,因此他们的音乐都保留着商民族传统音乐的特色,是一种带有浓郁的巫文化特点的、宗教狂热意识的音乐。到了春秋时期为了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享乐需要而产生。特点:1、表演者为女性、倡优、侏儒;2、舞蹈前进后退都做出俯身扭腰的夸张动作;3、音乐风格热烈奔放;4、说不出有什么具体内容,更没有深刻的历史内涵,不受城市约束,表现内容自由活泼。性质:一种娱乐性、观赏性极强的歌舞与艺术形式,也有滑稽、笑谑的成分。作用:“郑卫之音”的问世,起到了加速“礼崩乐坏”进程的作用。 三分损益十二律:1.半音不均等2.黄钟不能还原3.十二律不能弦宫转调 乐府:秦朝创建“乐府”是由音乐考古发现与确认的。临潼秦始皇陵出土的一件“钮钟”上刻有铭文“乐府”二字。汉武帝时“乐府”机构进行了具有影响的大规模扩建。“乐府”的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音乐,包括“赵、代、秦、楚”的民歌,泛指四面八方的全国范围。(保存至今的作品如《战城南》、《上邪》、《有所思》、《江南》、《陌上桑》等,都是不朽的名篇)乐府的工作,除了采集民歌、加工配乐外,还创作并填写歌词,创作和改编曲调,研究音乐理论,进行演唱、演奏。汉哀帝撤消了乐府机构。 京房:是我国第一个从理论上发现“仲吕不能还生黄钟”的律学家。他发明的“六十律”实际上是用“三分损益法”从第十三律起继续往下推算,直至第六十律,即产生五组不同律高的“十二律”。京房还采用弦律,制造了十三弦律准,后世称之为“京房准”。 变文:唐代宗教宣传的说唱形式,利用讲故事和唱经的方式,叫做“俗讲”或“讲经文”。“变文”则是“俗讲”之话本。如《目莲变文》《地狱变文》讲说佛经故事。《孟姜女变文》《王昭君变文》则以民间和历史故事为题材,形式为散文和韵文交替出现。在我国宗教音乐和民间说唱音乐中均有重要地位。 《声无哀乐论》:是嵇康的音乐美学理论著作,也是他声讨儒家音乐思想的檄文。文中历数儒家将音乐社会功能政治化、说教化的倾向,提出了“心之与声,明为二物”的著名论断。肯定了音乐的娱乐作用、美感作用,否定了音乐的教化作用、道德作用。 燕乐大曲:又称唐代大曲,是一种综合器乐、歌唱和舞蹈的含有多段结构的大型歌舞音乐。也是各类音乐形式中发展程度最高、最具代表性的形式。是建立在多民族音乐文化基础上的产物。主要有“散序”、“中序”、“曲破”三大部分。标志着中古时期歌舞伎乐达到的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度。代表作:《霓裳羽衣曲》。 简述曾侯乙墓出土乐器特点及意义 1978年出土的曾侯乙墓,位于湖北随县城郊的擂鼓墩。墓葬中最有学术价值的是随葬的125件乐器,这是20世纪中国音乐考古的重大发现。 乐器集中在大墓的中室和东室,仿佛正殿和寝宫的排场。中室几乎成了演奏厅,全套钟、磬架安排了三面。恰如典籍所载“诸侯轩悬”的规格。 曾侯乙墓乐器群共计:编钟65个、编磬32个、十弦琴1件、五弦琴1件、二十五弦琴12件、篪2件、排箫2件、笙6件、鼓4件。曾候钟上一共有2828字的错金铭文,编磬铭文为693字,记载了当时楚、齐、晋、周、申等国与曾国的各种律名、阶名、变化音名的对照情况。铭文中使用的乐律学术语在科学概念上表现出相当精密的程度。同时,曾侯乙墓的器乐组合形态已经具有使用于“新乐”而非“雅乐”的面貌特征。 其中,全套编钟65件,分列八组,分三层悬挂在高大的钟架上;编磬全套32件,分列4组。这套曾候钟总音域五个八度,基调和现代的C大调相同,中心音域十二律齐备,可在三个八度内构成完整的半音阶,也可以在玄宫转调的情况下演奏七声音阶的乐曲。 曾侯乙墓出土的这些乐器为我们对于周代乐器研究提供了极高的历史价值,曾侯乙墓编钟的铸成,表明我国青铜铸造工艺的巨大成就,更表明了我国古代音律科学的发达程度,它是我国古代人民高度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文明古国”的历史辉煌。 简述隋唐宫廷燕乐的发展脉络 一、燕乐,即“宴乐”。是宫廷宴会应用的娱乐音乐,亦即俗乐。 历史背景:隋唐三百余年间,音乐文化的发展所以能达到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家的强盛、民族的和睦、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富裕为文化艺术的高度繁荣提供了物质基础,创造了优越的发展条件。 二、①“多部乐” 隋代初年宫廷燕乐制定了“七部乐”,每一乐部中都有“歌曲”和“舞曲”。至隋炀帝时,又增加“康国”、“疏勒”两部,扩充为“九部乐”。“九部乐”均以国名、地名作为乐部名称,不仅包括汉族的民间音乐,还有少数民族和外国音乐的外来乐部,且外来音乐占很大比重,反映出当时多元文化交融的情景。 唐代沿袭隋代乐制。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废除“礼毕”,贞观十四年又将“讌乐”列为诸乐之首,形成唐代的“九部乐”。贞观十六年,唐太宗统一高昌后,加奏“高昌伎”,形成了唐代的“十部乐”。 由隋代“七部乐”发展为“九部乐”,再到唐代的“九部乐”,最终形成唐代“十部乐”,这一宫廷燕乐的发展脉络标志着隋唐时期我国宫廷燕乐的高度发展水平。“九部乐”和“十部乐”是唐朝“宫廷燕乐”的第一阶段,均保留了各个地区,民族和国家的传统歌舞特色。 ②“二部伎” 唐朝“宫廷燕乐”发展的第二阶段,多为唐朝的创作歌舞。“分乐为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名称由来以乐队的演奏形式为分部标准。始于太宗,盛于高宗、则天,止于玄宗。 “坐部伎”和“立部伎”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舞蹈人数少,注重个人技巧,表现细腻抒情,歌唱、舞蹈、器乐均在“堂上”,属于小型歌舞;后者规模宏大,气势磅礴,歌者、舞者人数众多,乐队则站立“堂下”伴奏,属于大型歌舞。“立部伎”在唐代宫廷音乐中的地位远不如“坐部伎”。“坐部伎”和“立部伎”全面反映了盛唐时期一个多世纪中宫廷创作歌舞音乐的面貌。 一、 宫廷燕乐的高度发展,标志着隋唐音乐的最高成就,在中国历代宫廷音乐中具有登峰造极的划时代意义。 重点 关于音乐起源的几种说法 模仿说:音乐的起源是源自于自然界的模仿。(大自然) 情感说:音乐发自于人的内心,是人类情感的表现。 巫术说:巫师在进行法术中产生了音乐。 求偶说:19世纪,英国达尔文提出。(生理本能) 信号说:远古时期集体劳作,分散后为取得联系产生的音乐。(联络) 游戏说:18世纪文学家席勒:“精力过剩时产生的游戏演变成音乐”。 潜意识说:音乐产生与人的集体潜意识。(幻觉) 劳作说:音乐直接起源于劳动生产过程(《吕氏春秋·淫辞》)。是影响较大的观点 关于音乐的起源可采用多元化的理论进行讨论。 太一说:中国古代独有的音乐起源说。(哲学) “六代之乐” 西周统治者用于祭祀大典和重大宴享活动的六部乐舞,被后世儒家奉为雅乐的最高典范,简称“六乐”。六代乐舞 作品 时期 祭祀对象 《云门大卷》 皇帝 祭天神 《大咸》 尧 祭地神 《九韶》 舜 祭四望 《大夏》 禹 祭山川 《大濩》 商 祭先妣 《大武》 周 祭先祖 前三部乐舞属于原始社会后期的作品,都是以图腾崇拜为主,充满了原始先民的艺术想象力;后三部乐舞则是夏商周三代的创作乐舞,均歌颂了开国元勋的赫赫功绩。“六代之乐”是华夏民族两千年来创造的六代之史诗,音乐文化之精华,也是周代音乐文化具有集大成意义的代表性作品。 “六小舞”则是用于教育贵族子弟的乐舞教材,有时也用于某些祭祀场合。周代“乐师”的任务就是“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六小舞”包括有《帗舞》(执长柄饰五彩丝绸的舞具而舞)、《羽舞》(执鸟羽)、《皇舞》(执五彩鸟羽)、《旄舞》(执旄牛尾)、《干舞》(又叫《兵舞》,执盾)、《人舞》(不执舞具,“以舞袖为容)。 进士赵彦肃的传谱。5.龟兹谱:龟兹谱可能是唐朝的羯鼓谱。 从先秦到隋唐时期音 乐 机 构的演变 先秦1大司乐是周朝官职的名称,己大乐正,为乐官之长,后世则将其作为周朝音乐的机构的代称。大司乐的主要任务是以音乐之事教育贵族子弟。 2大司乐是以雅乐为主要内容,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合而为以的一种音乐机构。音乐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确切可靠的有1563人。其中包括低级贵族的中大夫、下大夫、中士、上士、下士112人;属于奴隶阶级的胥、徒上瞽 3西周音乐教育目的,在与巩固周王朝的阶级统治,防止奴隶反抗。构成‘学在官府。 孔子兴办私学,以六艺作为传授的主要课程下瞽、中瞽、舞者一类人物1315人。由行政、教学、表演三个部门组成,工作人员均有明确分工。 秦汉1秦朝创建乐府是由音乐考古发现的与确认的。 2乐府的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音乐,包括赵代秦楚的民歌,泛指四面八方的全国范围。乐府的工作任务,除了采集民歌、加工配乐外,还创作并填写歌辞,创作和改编曲调,研究音乐理论,进行演唱演奏。乐府的规模据桓谭在《新论》说与周朝大司乐的人数比较也不相上下。 3乐律都尉李延年为汉代乐府重视民间音乐的优良传统做出贡献。 4秦汉音乐是以歌舞伎乐为主流形态的历史时期。 隋唐 1鼓吹署:卤薄与军乐的官署。所谓“卤薄”,是古代皇帝,皇后,太子,亲王等出巡时在其前后的仪仗队,规模约在数百人至一千余人不等。鼓吹署专门管理仪仗中间的鼓吹音乐和一部分宫廷礼仪活动。演奏的音乐以“鼓吹乐”为主,人员往往从京城周边府县的“乐户”中调集轮流训练值班,是从属于“太常寺”管辖的一个音乐机构。 2教坊:宫廷管辖的音乐机构。 3梨园:这一机构设于“禁苑”中的梨园而得名,是唐玄宗在内廷设立的音乐机构。 4大乐署:唐代隶属于太常寺的音乐机构。大乐署监管雅乐和燕乐,即“邦国之祭祀享宴”和“大宴会”中的音乐,还主管对于音乐艺人的训练和考核,是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合一的机构。 从春秋到隋唐 乐 律 学 的发展 春秋时期: 1) 伦伶作律是我国最早关于乐律的记载是《世本。作篇》中的“伶伦造律吕”。内容涉及“作律”的时代,人物,地点,材料,方法和形态等几个方面。但由于并未被考古发现证实,目前只能视为一种历史传说性质的资料。 2) 三分损益法是我国春秋时期的生律法。记载于《管子,地员篇》即用增加或减少弦长的三分之一,往返交替反复求律的方法。 3) 三分损益十二律是我国古代文献中最早记载十二律的律名的是《国语。周语下》。《吕氏春秋。音律篇》记载了在“三分损益法”生五律的基础上继续往下推算,因此,用三分损益法生出的十二律,称作“三分损益十二律”。它实际上是一种不平均律。 秦汉时期: 1) 京房六十律:京房,东郡顿丘人,是我国第一个从理论上发现“仲吕不能还生黄钟”的律学家,他发现三分损益十二律中的“仲吕”所生的律无法回到黄钟本律它们之间的差距,其音程值为23.5音分,今天称之为“古代最大音差”。 2) 京房准:京房还采用弦律,制造了十三弦律准,后世称之为“京房准”。所谓“准”,就是弦律的正律器。 魏晋时期: 1) 荀勖笛律:荀勖是西晋时期重要的乐律学家。他于晋泰始十年制成十二支一套形如后世直吹之萧的“笛律”。每笛适用于吹奏一调,正应十二律。 2)钱乐之三百六十律:南朝宋太史钱乐之提出了三百六十律的理论。所谓“三百六十律”就是在京房六十律的基础上继续用“三分损益法”往下生律。 3)何承天新律:南朝宋人何承天创造的律制,提出在十二律内部加以调整的方法,“何承天新律”反映了我国“新律”时期乐律研究的重要成就,在中国乐律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隋唐时期:1.弦宫转调:我国宫调理论的基本概念。2六十调:我国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宫调理论体系。3八十四调:我国历史上建立的第二个宫调理论体系。4五旦七调:龟兹音乐家苏袛婆传入的龟兹宫调理论。5二十八调:又名“俗乐二十八调”或“燕乐二十八调”。 简述汉代俗乐的发展 汉代民间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多样化有着空前的发展,也是汉朝政府重建或扩充“乐府”机构,采集民间音乐的必然结果。主要由以下几种形式: 二、 鼓吹乐 1、 鼓吹曲:以鼓、铙、排箫和笳为主奏乐器,中间有歌唱的一种音乐形式。它并非是汉族的传统音乐,它最初是一种北方草原风格的音乐。 2、 短箫铙歌:鼓吹曲的一种,以排箫和铙为主奏乐器,一般都有歌词,可以歌唱,后来这种形式用于军乐,庆祝凯旋而归。 3、 横吹乐:以鼓和角为主奏乐器,于军中马上奏之,也称“鼓角横吹曲”。最初的曲调是李延年根据《摩珂兜勒》改编的新声二十八解。现今所传的最早的横吹曲辞,是北朝民歌中著名的叙事长歌《木兰诗》,反映了北方民族崇尚武勇的性格特征。 4、 箫鼓:主要在游船上演奏。 三、 相和歌、相和大曲 相和歌:汉代汉族各种民间歌曲的总称。包括清唱的“徒歌”;一人唱、三人和的“但歌”和“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的“相和歌”。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艺术加工程度的不同。相和歌常用的乐器有节、笙、笛、琴、瑟、琵琶(即阮)、筝七种,均为古老的汉族乐器。 相和大曲:含有多段体的大型歌舞作品,是相和歌的最高发展形式。结构包括“艳”、“曲”、“解”、“趋”、“乱”几个部分。“艳”、“趋”是引子和尾声,多为器乐演奏形式;“曲”、“解”为主体,“曲”是歌唱部分,“解”是器乐伴奏下的舞蹈部分;“乱”是全曲高潮,属于一种表现手法。 四、 民间歌舞“百戏”:《拨头》、《代面》、《踏谣娘》等歌舞戏的形式与作品。 1、 巴渝舞(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集体舞) 2、 巾舞(衣袖或手巾作为道具) 3、 鞞舞(单面小鼓) 4、 白纻舞(女性穿白色纻麻布衣) 5、 盘舞/七盘舞(七个扁鼓放在地上) 八音分类法 周代已经出现“八音”的名称。所谓“八音”,是我国古代依据制作材料的不同,将乐器分成八个类别。意义:这种乐器分类法名称的产生,标志着我国古代器乐艺术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成熟的阶段。 1、金类:钟、镈、錞子、钲、铎、铙等 2、石类:磬 3、土:埙、缶 4、革:鼓、鞉鼓、贲鼓、鼍鼓 5、丝:琴、瑟、筝、筑 6、木:柷(表示乐队开始)、敔(乐曲终结) 7、匏:笙、竽 8、竹:箫、管、篪 古琴音乐 古琴是我国纵贯数千年始终不曾中断的重要乐器,自身有着极强的艺术生命力。同时,封建文人又是传承古琴音乐重要的社会中坚力量。在唐代涌现出像李疑、贺若弼、王通、王绩、赵耶利、董庭兰、薛易简等一批古琴名师,在文化层次较高的士大夫文人中有着广泛的“知音”。 唐代还出现了《梅花三弄》、《大胡笳》、《小胡笳》、《风雷引》、《颐真》、《离骚》、《阳关三叠》、《渔歌调》等著名琴曲。《梅花三弄》和《离骚》是唐代琴曲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作品。《梅花三弄》最早是一首笛曲,相传为东晋时桓伊所作。 简述汉魏时期古琴音乐的发展 1) 出现了重要的琴人,重要的音乐家。阮籍,嵇康。 2) 出现了很多重要的琴曲《广陵散》《碣石调。幽兰》 3) 琴曲的表现形式:既有叙事又有抒情。琴歌的形式蔡琰《胡笳十八拍》 4) 《琴论》嵇康是琴学著作,蔡邕《琴操》 5) 古琴形式的完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254f4533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