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需派遣 员工出差。 第二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 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决权限呈核。 第三条:出差的核决权限如下: 1 、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主管经理核准,一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 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 、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得报支加班费用。 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 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不予报支旅费,并 依情节轻重惩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杂费及特别费。 公需要的邮电费、交际费。)其付给标准如下: 费用/职位 交通费(长途) 每日住宿费: 餐费早/午/晚 (因 总经理 实支 300 副总经理 主任(项目) 普通职员 实支 实支 100 实支 50 200 10、20、10、20、 20、 10、15、15、 5、10、 15、 20 每日杂费及补助 市内交通费(超 出自理。) 40 50 30 50 20 40 15 20 特别费 注:以上单位:元 说明: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1、住宿费按标准以内发票报销,超过标准的以原标准报。 第七条: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同行出差,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费 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补助费仍按规定给付。 第八条: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搭乘飞机时应经总经理批准, 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省内长途,以大巴或火 车硬卧为准。省内短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座为准。 第九条: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 1、 出差杂费按日数支付。但于上午发生事情下午出差者,当日应 支2/3,晚间出发者支付1/3。 2、 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午餐, 于晚七时以后者报晚餐。 3、 出差一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 (二)财务管理规定 、每月15-20日开支 二、 办公文员须将考勤表、违纪扣款单等于每月 12 日前办完签字手续报财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31fe38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ccce7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