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以及医院的有关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促进固定资产核算的程序化,规范化。 二、按制度规定,结合医院固定资产的配置情况,汇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办法,并依照管理的要求制订固定资产目录。 三、依照制度规定,设定固定资产登记簿,组织填补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要单设明细科目核算。 四、根据制度规定,按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正确计算和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及时计价入账,对已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办理入库时要有合同或申请报告,并经招标办、审计科审核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凭证传递手续,加强固定资产增减的日常核算与监督。严格监督固定资产的购进、使用与报废处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按医院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时提取折旧;掌握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做到不错、不漏。 七、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的预决算管理。对在建工程要严格审查工程预算;完工交付使用要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参与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对出包工程,要参与审查工程承包合同,按规定审批预付工程款;完工交付使用时要认真审查工程决算,办理工程款清算。 八、负责核算各种无形资产的计价,正确处理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并按规定确定各种无形资产的摊销期。 九、负责对医院准备购置的大型设备进行论证分析,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十、经常了解主要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运用有关核算资料对大型设备进行效益分析,改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向医院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或建议。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汇总清查盘点结果,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的报批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办理转销的账务处理。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e676b3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