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校交换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 近年来,XX高校交换项目逐渐增加,XX学院参与交换的学生较多,为进一步加强对XX高校交换生项目的管理,指导交换生科学合理选课,促进实现交换生通过交换学习提升专业能力,我院本着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该办法。 一、选课备案 交换前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课程清单填写《XX大学金融学院交换生选课登记表》交本科教务办公室备案。每学期选课门数不超过7门(其中自由选修课不超过2门),不计学分的课程如体育课不限,每学期学分转换后不超过28学分。 选课总体原则是,在对方学校所选课程应与交换学年我院所开必修课程内容一致,如所选课程名称明显不一致,但课程内容有关联,需提供对方课程简介,交由我院课程组老师予以认定。如无对应课程需返校后补修或于交换前通过跨专业选课提前学习。 具体选课办法见金融学院主页培养制度《XX学院交换生选课及学分成绩转换指导》。 二、学分转换 按我校要求的总学分(172学分)与对方学校的毕业总学分折算后得出学分转换比例。如对方学校要求学生毕业学分为130学分,交流学生在对方学校修学的学分折算我校学分: 172÷130≈1.3,4学分的课程可折算为4×1.3≈5学分。按比例折算学分只舍不入,但每门课折算学分最多不超过5分。列举一部分交换学校学分比例: XX中兴大学 XX政治大学 XX淡江大学 XX大学 1:1.32 1:1.25 1:1.2 1:1.34 三、成绩认定 成绩 等级 A+ A A- B+ B B- C+ C C- D+ D E 百分制成绩 93 90 88 85 80 77 75 70 67 65 60 50 对方学校在以百分制录入成绩后,再填写我院提供的成绩等级对应表,将成绩转换为相应的等级,或由对方学校我院要求直接提供等级制成绩。我院在转换成绩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交换前排名专业前10% 交换前排名专业前10-30% 交换前排名专业后70% A+门数不超过4门 A+门数不超过3门 A+门数不超过2门 其余A+课程可认定为A,也可不予认定。 如超过上述限制,按以下办法折算,举例说明: XX实验班总人数100人,学生交换前所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排名第10,交换学期成绩分别是A+5门,A1门,A-1门。 转换成绩时,4门A+的课程转为93分,另一门A+的课程可认定为90分,也可不予认定,其余课程则如实对应转换。 四、办理流程 1.提供材料 (1)对方学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因时间关系成绩原件暂未寄回,则需加盖交换项目承办单位公章,以示成绩单真实有效,待成绩单原件寄回后再补交至学院。 (2)交换前填写的《XX学院交换生选课登记表》。 (3)《XX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草稿表。学生本人先自行填写相关课程信息,再交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 2.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成绩转换表后,再由学生提交正式转换申请表,学院将于每月上旬和下旬各一次录入教务系统。 3.课程补修 如课程转换后仍需补修课程,则应于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或第二周注册本专业课程或通过跨专业选课补修课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356f755b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