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10.03.30 • 【字 号】皖国税办[2010]25号 • 【施行日期】2010.03.30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国税办〔2010〕2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 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准确把握税收与经济的内在关系,更好地服务安徽经济发展,省局决定,在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面向全省国税干部和纳税人举办“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 一、 活动组织 此次征文活动由省局主办,具体由纳税服务处牵头,办公室、网站办、机关党办、教育处、监察室及税科所配合实施。 二、 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在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征集文稿,至5月20日截止征稿。自4月份开始,应征文稿将择优在省局内外网站和《中国税务-安徽版》陆续刊登。 三、征文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文笔流畅; 2.作品体裁不限,但要切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内容真实,并具有现实意义; 3.作品要求原创且未参加税务系统组织的其他征文活动,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奖励办法 征文结束后,省局纳税服务处将会同办公室、网站办、机关党办、教育处、监察室及税科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从征文稿件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若干名。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将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投稿须知 1. 纸质稿件请发至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永红路11号安徽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收),邮编:230061,信封请注明“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字样。 电子稿件请传至省局FTP/CENTER/纳税服务处/“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活动文件夹,或发送至省局纳税服务处电子邮箱*********************,标题请注明“税收服务与经济发展征文”字样。 2.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须写清作者姓名、单位、电话(手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六、活动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36cf0b3f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