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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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税法[2018]217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8 【实施日期】2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7

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告

(财税法[2018]21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财税法〔2016122号)有关规定,现将经确认后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安徽省2017年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1 / 2










附件:安徽省2017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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