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狮子联会会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狮子联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狮子联会章程》和《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狮子联会(以下简称“联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会费标准 会员须向联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一、入会费。会员一次性缴纳入会费人民币1000元。 二、常年会费。每名会员每年度缴纳常年会费人民币1500元。 三、符合家庭会员优惠条件的会员,免入会费,常年会费减半缴纳,为750元。 四、转会费:会员转队,须向联会缴纳转会费200元。 第二条 会费使用范围。 会费仅限用于联会及各代表机构的行政事务开支和上缴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培训、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制作和购买有关狮子用品、印制宣传品等费用;上缴国际狮子会相关费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开支等。 联会及各代表机构按比例使用会费。使用标准如下: 联会行政及上缴 序号 1 2 项目 费用 入会费1000 常年会费1500 300 400 会员管理委员会行政费用 700 1100 3 转会会费200 150 50 第三条 会费收缴办法。 (一)联会工作年度及财务年度。 1.联会工作年度及财务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凡在联会工作年度未过半年(即7月1日-12月31日)入会的会员,常年会费按一年会费标准缴纳(即1500元)。在联会工作年度过半年(即1月1日-6月30日)入会的会员,常年会费按半年会费标准收费(即750元)。 (二)会费缴交办法。 1.会员的入会费、常年会费和转会会员的转会费,均应通过所属服务队缴纳。会员每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全年会费。如会员逾期6个月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2.荣誉会员的入会费和常年会费,由聘请的机构或服务队负责缴纳。 3.服务队申请成立时,新会员的入会费、常年会费和转会会员的转会费,一次性缴纳至所属会员管理委员会。现有服务队应于每年7月31日前将全体会员会费缴纳至所属会员管理委员会。如逾期5个月未缴纳会费的,视为非正常服务队。 4.各代表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新入会的会员入会费、常年会费和转队会员转队费,按时足额缴纳至联会。每年9月30日前,将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家庭会员应缴会费按时足额缴纳至联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885eeb4afe04a1b071de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