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制订部门 1.目的 工时及加班管制程序 管理部 文件编号 WJ_RBA-2-31 版本 1.0 页次 1/2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为使公司的工时和加班时间的管理符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工人利益。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无 4.职责 管理部负责此文件的具体实施。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的执行。 员工代表负责将有关此程序的执行情况与管理者代表沟通。 5.工作程序: 5.1公司遵守适用法律的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40小时,周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不超过60小时。 5.2应保证员工每7天周期中至少休息一天。 5.3公司应当按照适用的当地和国家法律法规支付人体工程学休息时间的工资并将其计入正常工作时间。 5.4公司不得对员工的如厕时间和频率进行不适当的限制。如厕时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并支付报酬。 5.5公司应将以下活动包括在正式的工作时间记录中: 5.5.1在生产线上花费的时间,无论生产线是在运行(“生产时间”)或停止运行(“停工时间”)状态; 5.5.2强制性会议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公司政策和程序培训、生产计划会议、班组会议、每天员工的早、晚会及每日总结会议。所有会议必须安排在正常的8小时工作时间内; 5.5.3公司不得要求员工在安排的工作时间开始之前到达产线,即使是在提前几分钟做准备工作,除非这段时间算作带薪工作时间; 5.5.4必须完成的行政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累计超出15分钟的事项: a)长时间排队等待打卡下班; b)长时间排队等待解除门禁/出生产线或车间; 文件名称 工时及加班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1 版本 1.0 页次 2/2 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c)等待主管审批考勤卡等。 5.5.5由于工作原因,公司要求员工待在车间或履行与生产相关(地点不论)的任何其他活动。 5.6公司如因生产需要,经员工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并签名作实,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可批准员工加班,以保证所有的加班均是自愿性质。管理部负责沟通、部署及监督所有雇员每天及每月的工作时数不超过法律法规上限,确保工时及加班工作系统有效运行。 5.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班时间不受本程序限制。 5.7.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5.7.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5.7.3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它情形。 5.8公司依法安排员工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假期,假期内工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发放。假期具体安排参照公司三阶文件《员工请假及休假管理规范》执行。 5.9作息时间:公司具体作息时间安排参照公司三阶文件《员工出勤及加班管理规范》执行。 5.10公司遵守政府部门最低工资规定,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11公司员工代表如发现实际工时以及加班时间不符本程序的规定应及时与管理者代表沟通。 5.12本程序自生效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程序。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2《员工请假及休假管理规范》 6.3《《员工请假及休假管理规范》 7.相关记录 7.1《员工加班申请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ca235b14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