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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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综述

作者:徐晗筱 张凌飞

来源:《乡村科技 2018年第15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绝大多数的劳动力流向非农领域,致使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问题严重,耕地利用率及农业生产效率严重下降。在此背景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2012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首次提出,并强调要“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旨在解决我国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现实问题。2017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明确提出了到2020 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 000 万的目标。同时,改善农业生产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在于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这不仅仅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更是带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因此,国内众多知名学者将研究集中于该领域,其研究成果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选择、培育路径及其生成环境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笔者综合整理国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成果,并在已有研究评述的基础上对未来研究趋势进行展望。

1 我国研究现状

1.1 新型职业农民内涵

对新型职业农民内涵的研究开始较早,学术界已有不少探讨,目前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从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义主要可以落脚在两点:“新型性”和“职业性”。

1.1.1 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型性”。新型职业农民首先需符合作为农民的基本条件,即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并定居农村,长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其主要经济来源是农业经营和农业生产。然而,不同于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还应具备市场主体身份,高度的稳定性、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责任观念等特定条件[1]。郭智奇[2]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有显著差异,传统农民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农民,强调社会结构,职业农民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强调产业结构。

1.1.2 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性”。首先,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充分的职业选择权,农业生产类型和规模均可以由农民根据市场状况自己进行职业选择[3]。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强烈求知欲和掌握先进农业科技的动机,拥有丰富文化知识和农业生产的职业技能。最后,新型职业农民能够专业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并且将务农作为商品产业并追求报酬最大化4]。

1.2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

在培养职业农民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培育对象的问题,学者们早期的研究也多集中于此。朱启臻等[5]一文的调查显示,我国种地农民的平均年龄已经达到57 岁。由于兼业农民和老年农民对于新技术的接受能力有限,并很难向农业投入更多的劳动力,造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困难、生产经营粗放、复种指数下降甚至耕地荒芜,引发了对“未来谁来种地”的担忧。基于此背景,近年来国内学者从多个视角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进行了研究分析。从产前、产中、产后和整个产业链来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标对象可以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白领”——农业经营管理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蓝领”——种养能手,培育社会化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6]。从新型职业农民的潜在来源角度,可以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定位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留守农民,其整体素质偏低,但也有部分农民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尤其是具有一定远见的农业种植专家和大型生产经营承包户;第二类是新一代农民,主要是指


有志向、投身农业生产经营的中青年农民;第三类是返乡农民,主要包括主动返乡者和被动返乡者[7]。

1.3 新型职业农民的生成环境

我国学者前期的研究多集中于浅层面的问题,而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生成环境这种触及深层面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新型农民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需要特定的环境,且因农民的兼业问题长期存在,生成新型职业农民注定是一个速度缓慢且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生成受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包括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备、农村土地制度具有限制性和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准入制度欠缺等[8]。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生成,至少需要完4 个要素:引导土地流转,以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的规模经营问题;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以解决新型职业农民载体问题;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制度,以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发展农教育,以解决农民素质问题[9]。

1.4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路径

2004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来,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路径从初步探索到不断创新,政策建议不断细化。目前,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主要有以下几条路径。第一,从农民自身出发,转变发展观念。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中,农民是最微观也是最具主动性的因素。李俏等[10]引入“参与式”培育理念,通过构建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在对农民赋权的过程中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自我发展。第二,强化相关政策的导引效用,通过资金、人才等多类形式予以大力扶持。在具体的培养路径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如革新土地流转制度,健全职业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制度、职业准入制度等。与此同时,还要加大惠农政策的执行力度,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11]。第三,建立立体化培养体系,围绕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实际开展体系化建设。如从政策、制度、管理3 个层面入手,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终身化、一体化、常态化[12]。第四,进一步改革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理念和发展模式。从农村实际出发建立农村教育发展模式,农村教育的目标应多样化,颠覆单纯生产技术培训的模式和仅重视学历的农村教育模式[13],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能力,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适应农民发展需要的培育模式[14]。

2 我国研究现状评价

我国学者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的范围较广,主要体现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选择培育路径及其生成环境等方面。但是,学者们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也同样存在不足之处,表现在:①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方面,学者们对培育对象的需求及其结构进行了研究,但对于培育对象应当如何选择及其准入标准研究较少;②多数学者从宏观层面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进行分析论证,鲜有学者从微观层面进行研究分析,尤其是对于特定区域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不足,实证分析相对较少;③多数学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侧重于教育培训,而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轨迹的内在机理、外部动力以及二者的相互作用机理研究不足;④学者多从传统角度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路径进行研究,但较少有学者在该方面的研究有所突破和创新。

3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发展趋势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未来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的研究还需注意以下方面。

3.1 新型职业农民需求研究


重点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问题,分区域并结合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数量、结构等展开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确立新型职业农民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参与者数量充足,使更多的传统农民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

3.2 新型职业农民生成的内在动力机制研究

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在动力机制是激发农民“自愿成为”的积极性,使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由“他强制”变成“自乐意”的一种内驱力。作为理性经济人,农民产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在动力是因为其预期成本低于预期收益,并达到了其期望水准。同时,农民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也受其自身条件与外部支持条件的影响。因此,未来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农民选择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在条件、外部支撑条件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

3.3 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培育路径研究

注重对培育路线的研究进行创新。敏锐捕捉当下热点问题,结合农业产业中的新业态,如“网络农业”“订单农业”“休闲农业”等,并分析新业态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特质要求,以及新业态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具体条件,由此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创新模式和视角。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f2627332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