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与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根据学校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协议,为了做好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现就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及培养的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 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是浙江师范大学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并按国家招生录取要求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浙江师范大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 实行双导师制,浙江师范大学和联合培养单位各配备一名导师,具体由学院根据导师数量和学生志愿双向选择综合确定。 3. 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的课程学习在浙江师范大学完成,第二学年起的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可以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由学院学位点在学生自愿基础上根据双方导师实际安排。 4. 在联合培养单位开展学习期间,联合培养单位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学习科研条件,保障研究生人身安全,并根据联合培养协议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O二一年三月 浙江师范大学与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本人已了解浙江师范大学与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和培养的有关情况及要求,自愿参加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本人郑重承诺: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遵纪守法,注重自我约束和管理,认真学习,在导师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自觉服从学校和联合培养单位的管理。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报考专业: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fd28e2f3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