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草药常用处方剂量写法 1.唐代以前:汉制古秤,以黍、铢、分、两、斤为计量单位。晋至唐代明确了10黍为1铢;6铢为1分;4分为1两;16两为1斤。 2.新中国成立前:逐步确立了斤、两、钱、分、厘、毫的计量方法。1厘为10毫;1分为10厘;1钱为10分;1两为10钱;1市斤为16两;1公斤为2市斤。称这16两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半斤八两。 3.新中国成立后:1979年1月1日,国务院规定全国中医处方用药计量一律采用。“克”为单位的公斤制。1公斤为2市斤;1市斤为10两等于500克。 4.工作中会遇到新l旧两者之间的换算,其关系为:旧16两制的1斤=新10两制的1斤=500克,那么16两制的“钱”与“克”之间如何换算呢?16两=160钱=500克,500克÷160钱=3.125克/钱即1钱=3.125克。 5.1979年后,年轻的中医师基本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克(g)书写处方剂量。而古医书记载和老中医写法的着特别的符号,总结如下,以资识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e0d946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