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国际酒店质检制度 XF INTERNATIONAL QUALITY INSPECTION SYSTEM To致送:General Manager /总经理 XF (QC)—160007 From发出:QC &Department /质检部 Subject事由:关于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Date日期:2016年4月25日 Content 本文内容 Cc抄送:销售部、财务部、前厅部、房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咖啡厅 、厨部 为加强我店的安全管理,保障酒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度本条例。 第一条 惩罚条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有下例情况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一、我店员工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以下罚款。 1、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各种隐患、漏洞不及时整改,又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或接到安保部门所发的事故隐患通知书不按要求时间采取措施和书面答复的部门; 2、违反我店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者; 3、无故不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制教育、消防教育、培训和演练者; 4、在非吸烟地点吸烟者或乱扔烟头者; 5、违反我店车辆管理规定,拒不服从者; 二、我店员工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以上100元下罚款,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安保部门同意,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各种危险品入店者; 2、拒不接受安保部门和后勤部门检查者,妨碍消防部门检查者; 3、发现火险、盗窃、抢劫、行凶等各种安全事故与案件及可疑情况不及时报告者; 4、损坏我店公共财产者;(除赔偿财产损失)严重者报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三、我店员工或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元以上200元下罚款,严重者给予 1 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各部门(厨房、客房部、办公室、餐饮部、PA部、前厅部、保安部、工程部、财务部)下班后不进行安全检查、应上锁的门窗不上锁、应切断电源不切断电源的; 2、擅自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器材不予维护、保养的责任人; 3、工作不负责任,致使酒店财产,宾客财产、物被盗,当事人应承担部门或全部赔偿,并给予罚款处理; 4、凡偷拿宾客财物,私匿宾客遗留物品和员工财物者; 5、玩忽职守,致使发生工伤、中毒、爆炸、车祸、火灾等恶性事故者。 四、私开客房留宿,对当事人按房价加倍进行处罚。 第二条 奖励条例 为了安全管理工作做出成绩,贡献的个人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一、对安全管理工作一贯重视,采用科学管理方法,模范遵守并积极、认真贯彻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二、积极采取措施,堵塞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在安全管理整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 三、为防止案件发生做出贡献的; 四、及时发现火险、抢劫、盗窃、行凶等安全事故与案件,及时报告并提供情况的; 五、奋不顾身,保护宾客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保护酒店财产利益的;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排除,当好参谋的; 七、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参加消防训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权限 上述奖励或处罚由安保部或人事部提出,经核实按规定权限上报酒店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以上妥否,敬请批示! QC &Department 质检部 General Manager 总经理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a482a7312b3169a551a4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