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法院工作动向群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为充发散挥微信在工作交流、信息共享、推进工作、 提升效率的踊跃作用,传达正能量,促进信丰法院信息化管理建设, 规范内部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结合本院实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信丰法院工作动向群”微信群。 在院工作人员一定加入该群,由各部门内勤负责邀请本部门人员申请 加群,经群管理人员赞同后加入该群,非本院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该群; 已进群,后走开本院的人员应自动退群或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 三、基本要求: 1、实行实名制,更正为“部门+姓名”。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 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 行更正为“部门+姓名”(如办公室张三)即可。未更名人员按没关人 员办理,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更名并经核实身份后重新纳入该群。 2、公布内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通知、通知类;二是文件类; 三是工作动向、经验做法、建议建议、正能量好文介绍等。 3、公布主体:院领导可公布各种信息。通知、通知类由院领导 及其受权的部门(人员)公布;文件类信息(指已按程序签发且向全 院干警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或经受权草拟部门公布;工作动向、 经验做法、建议建议、正能量好文介绍等,全院干警均可公布。 4、注意事项:(1)请踊跃关注“信丰法院工作动向群”,及时获 取本院有关工作信息。通知类信息公布后,如要求回复的,一经回复 即视为通知送到;如未明确要求回复的,不必回复,依照执行即可,以保持群内通知信息置顶。 ( 2)保证公布内容真实,虚假信息不得在群内公布。 ( 3)严格守旧单位机密,对可能引起负面影响的信息,禁止 向群外流传,违反规定向群外流传引起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 4)“信丰法院工作动向群”是作为本院工作动向交流使用的,群内不谈与工作没关的话题,不得公布与国家政策法律抗争的言论、不得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公布与工作没关的信息(如发红包刷屏)、不得发三俗(庸俗、低俗、媚俗)等内容的文字、图片及链接。 5、倡议踊跃、精髓、系统发言。要经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 式踊跃显现自己、本部门有关工作状况,向全院传达正能量,浓厚全 院干警创业氛围。 四、本规定自觉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3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c48a00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