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报告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冠在校园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和《普通中小学新冠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 学校报告人:XXX 联系方式:XXXXXXX 二、报告程序 1、内部报告 (1)教职员工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2)学生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向年级组长报告。 (3)部门和年级汇总后向学校报告人报告,学校报告人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外部报告 学校报告人分别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如下: 校园每日健康汇总表 学校名称:XXXXX 统计到的学生人数:XXX 未统计到的学生人数:XXX 统计到的教职员工人数:XXX 未统计到的教职员工人数:XXX 外包、临聘人员数:XXX 报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数:XXX 诊断为新冠人数:XXX 诊断为疑似病例人数:XXX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的人数:XXX 申报日期年月日:XXX 3、有新冠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等新冠疫情时,需2小时内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307d0aee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