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球的人儿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2年第18期 文·图/袁念琪 本书有两个指向:第一是职业足球运动员的生活,仅限在足球圈.的一种小生:活;第二是这小生活所处在的大生活,可谓包含小圈的太圈。运动员毕竟是社会的人,足球还是在地球上踢的。但这把从日常生活来进行多角度多侧面解读的钥匙,多半是被遗忘忽略的。这样的情形,今天还有。 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这本以足球为研究对象的译著译自法国阿歇特( Hachette)出版社的《日常生活丛书》。现翻译出版了30多种,我买了其中的五种,首读的就是这一本。 本书是有两个指向的:第一是职业足球运动员的生活,仅限在足球圈的一种小生活。它搭起编年体的框架,展开对一个运动项目从业者生活史的分析;第二是这小生活所处在的大生活,可谓包含小圈的大圈。运动员是研究的中心,但他们毕竟是社会的人,足球还是要在地球上踢的;因而他要身受环境——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因素对他以及他所从事的职业的影响。但这把从日常生活来进行历史解读的钥匙,多半是被遗忘忽略的。这样的情形,今天还有。 对足球的历史、对职业足球运动员的生活、对足球的职业化以及足球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所作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剖析,构成本书一个显著特色。独到的研究是建立在作者多年丰富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尤其是兰弗兰基还对数百位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老球员进行了访谈,瓦尔带的博士生也参与了一线的调查。 用不着担心解剖了一只法国麻雀是否具有典型意义。在今天欧罗巴的联赛中,法甲论粉丝不如英超,论精彩比不上西甲,提起来还在意甲德甲之后;但法国人好歹拿过欧锦赛和世界杯的冠军,特别是他们在足球上的发明推动了运动的发,展:要膜拜朱尔·雷米特1928年组织通过了举办世界杯的决定,要感谢亨利·德洛内1960年策划欧锦赛问世。除了业内的创新,媒体也有贡献:1934年,记者埃尔·阿诺提议举办由各国联赛冠军参加的欧洲冠军杯,在22年后付诸实现。《足球世界》杂志组织“欧洲足球先生”评选,影响冲出欧洲。 早在现代足球出现前,就有了踢球的人;而在它问世后便是有了更多的踢球者。现代足球诞生于19世纪中叶英国的公立学校,发展到了1860年后,足球分成两股道上跑的车:一个叫做拉各比足球(Rugby),也就是今天的英式橄榄球;另一个名为协会足球( FootbalIAssociation),即现在的足球。英语中的“现代足球”一词Soccer,就是源于Association(协会)。 当足球从英国传过海峡至法国,它之所以得到当时贵族和资产阶级的青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培养年轻人方面,足球可以培养公平竞争的精神,是学习诚实竞争和首创精神的动力”。与其他的体育项目一样,足球起初也是有钱有闲人玩耍的,不属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就是在英国曼彻斯特这样工人阶级集中和人数居多的城市,足球也是先在工程师学校动起来,慢慢才跑到工人阶级的中间。2011年,受曼联之邀到英国,曼彻斯特是第一站。曼城两支赫赫有名的球队中,成立于1878年的曼联,原名“牛顿希斯LYR”就是个铁路工地之名。比曼联晚两年成立的曼城,球队有个大明星比利·梅雷迪斯就是一名半职业球员,生活的一半在地上踢球,另一半则是在地下挖煤。 法国也是如此。法兰西最早的足球运动员出于巴黎、鲁贝和瑟堡这三个城市构成的区域里,这些高中生大多出身城市的资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家庭,家里不是商人就是工业大亨。直到20世纪20年代,绅士球员的模式仍然是法国足球圈的规矩。那时,如有平民出身的球员进入球队,报纸的专栏还要特地多花些篇幅予以介绍。 根本没有人站出来大喝一声:富人统治足球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倒是在1913年,法国足球协会联合会的一位领导人弗朗茨·雷歇尔大声疾呼:不希望承认足球可以“为那些体格出奇好的人提供并不高尚的机会,他们的地位靠的是发达的肌肉,而他们贫乏的才智,被忽视的教养,初级的教育或者专业技能的缺乏,本来会阻止他们得到这地位的”。而当时的法国贵族更是担忧出身卑微的“于连”们走上绿茵场后,不但成为富家子弟的有力竞争者,而且会利用当球员获得的商业价值,使他们实现社会等级的变化和提升。 富人们对足球的一统天下被打破是因为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得足球在军队、在前线的工人和农民中间迅速传播开来。他们如同星星之火,又把火种播向四而八方。 时至今日,不管是拉各比足球还是现代足球,踢球者队伍成分与当初相比,无疑是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以我进入电视台做记者、尤其是近十多年接触体育的耳闻目睹,现在的足球运动员中,出身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凤毛麟角,几乎没有。 足球已经失去了阶级标签,但又在不知不觉中涂抹上了阶层的色彩。99年前,那位法国足球领导人的担心已变成我们眼前的客观存在:对裁判吐口水,朝观众伸指头,向对手施少林腿脚,还有斗殴、嫖娼、赌球等不断爆出的丑闻。而他们的收入却呈相反方向直升,喀麦隆前锋埃托奥的年薪过了2000万欧元,中国球员拿三五百万年薪不稀奇。虽雷歇尔的观点有失偏颇的。但要求踢球者成为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一个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人,总不难吧。 不要只看到足球在某些时刻激发了“人类额外的活力”,还要看到作者在本书《导言》提示的:“足球的历史难道没有映射出20世纪法国社会的整体趋势吗?足球难道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现象吗?”其实,在其他有足球滚动的国度里是概莫能外。 2012年是中国人通过电视转播收看欧锦赛的第二十个年头,这些年来,中国人看欧洲足球的热情早就超过了本国足球,只认他乡是故乡的原委是众所周知的。它同时造成的影响,早已超出了足球。 编辑:黄灵yeshzhwu@foxmail.com 美国法学院的1001天 作者:廖元豪 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 这是廖元豪在留学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校区法学院三年期间,为了向亲朋好友与师长分享他生活近况与学习心得,而陆续写的一些札记。马英九也在本书的序中这样写道:很荣幸地,我也是“订户”之一。在公事忙碌之余,他的札记往往是一帖最好的提神剂。札记中所叙述的美国法学院教育方法,还有在他们夫妻留学生活中所碰到的所见所闻,总激起我不断回忆当年在哈佛大学与纽约大学法学院求学的点点滴滴。书中对美国的法律或政治事件所作的评论,也充分反映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情怀。有时真佩服他:怎能在忙碌课业之外,还能写出这么多精彩可读的文章?结合当下国内出国留学这股热潮,同样引来我们的反思,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研究生教育? 不确定状态下的裁判:法律解释的制度理论 作者:阿德里安·沃缪勒(美) 译者:梁迎修孟庆友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法官应当如何解释制定法和宪法?在本书中,阿德里安·沃缪勒教授抛弃了先前学者惯用的概念性视角及其主张的法官中心论,提出了全新见解。在此之前,大多数人认为法官应该扮演雄心勃勃的角色,尤其是在基于宪法理由而推翻制定法的时候更应如此。 但是沃缪勒坚持认为,“归根结底,法律解释是一种在经验事实极度不确定状态下的决策活动。囿于有限的信息和能力,法官应当采用一些限制性的、不那么雄心勃勃的方法来解释制定法和宪法条款,在制定法条文模棱两可时尊重行政机关的理解,而在宪法条款不明确或者其表述的是笼统目标时服从立法机关的解释。”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作者:刘辉唐琨 出版: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此书不一定能让你猛拍大腿,但却是以一种比较流行的、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读者很多关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书中还有一些让人有些哭笑不得的案例,比如一位老太太立了三份遗嘱,最后生效的不是第三份遗嘱,而是第二份公证遗嘱;比如一个人使用ATM机时,被吞卡了,一气之下把ATM机砸坏等。很多时候犯法不是主观上的故意,有时候是一气之下,有时候是开开玩笑,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你不懂法,你是初犯,就不判你的罪。因此,就像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那样,我们需要普及法律知识,从常识出发,了解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也防着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不良分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5c1c27a7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