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太原滨河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1.07.30 • 【字 号】晋银保监复〔2021〕203号 • 【施行日期】2021.07.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太原滨河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203号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分行关于太原滨河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并发〔2021〕11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河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荣军北街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荣军北街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7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d540ed2b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