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阳曲支行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1.09.16 • 【字 号】晋银保监复〔2021〕253号 • 【施行日期】2021.09.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阳曲支行开业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253号 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分行关于太原阳曲支行开业的请示》(工银并报〔2021〕14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阳曲支行开业,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阳曲支行。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县城新阳西街21号临街3、4号商铺。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等,其他经规范授权开展的业务。 三、核准张新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阳曲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四、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五、你分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市场监管、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六、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9月1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a03ce2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