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1.08.03 • 【字 号】晋银保监复〔2021〕212号 • 【施行日期】2021.08.0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212号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太原桃园南路支行更名的请示》(交银晋〔2021〕9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南路支行”,简称“交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8月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56d7b435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