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为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利《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由门诊挂号室、各楼层咨询台、各层门诊分诊台、急诊分诊台、儿科分诊台的工作人员承担患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发热、根据当季流行传染病询问相应传染病患者接触史,引导体温≥37.3℃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腹泻患者到肠道门诊就诊,进行相关传染病筛查。 2.发热、肠道门诊的医务人员负责发热、腹泻患者的筛查、分诊工作。对来医院就诊的发热、腹泻患者,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筛查、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发热、腹泻患者就诊指示牌,张贴或播放预检分诊要求,引导发热、腹泻患者到发热、肠道门诊进行初诊。 4.发热、肠道门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应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筛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科室就诊。 5.经筛查为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相应诊室就诊或患者原诊室隔离启用备用诊室,同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患者转出或离院后对接诊的诊室及相关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6.对呼吸道等重点监测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就地隔离措施控制传播,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肠道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清洁、消毒,诊疗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理应符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e78a1803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