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患者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审核部门:主管院长: 颁发日期:2014年10月14日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4日批准人: Ⅰ 目的:为预防、控制传染病在医院的传播,保障职工和患者的健康,特制定此制度 Ⅱ 执行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Ⅲ 检查部门:医务部 Ⅳ 制度: 1.传染病分类 1.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1.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1.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 传染病报卡根据《疾病报卡管理制度》执行,医院获得性感染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 住院期间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按以下原则处理: 3.1 疑似患者为传染病者,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请感染性疾病科医师会诊; 3.2 医师会诊后认为必须转科治疗的病例须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联系转科事宜; 3.3 未转科的传染病患者在确诊或转科前按医院感染相关制度执行。 4. 不同类型的隔离患者须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不同的隔离标记。 5. 对于某些特殊时期的特定传染病,根据国家和本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Ⅴ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9945da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