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 阳 区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家校社共育”培训讲座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郧阳区“家校社共育与文明城市建设”实践区建设项目工作安排,经局领导同意,拟定于7月14日至17日举办“家校社共育”线下培训讲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参培对象 (一)7月14日至17日(四天)在郧阳区实验中学礼堂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干部、班主任培训讲座。 (二)培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参培对象:全区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完全小学以上学校的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或者德育主任),以及1名班主任代表参加,预计200人。 二、培训内容 (一)7月14日的课程主题:《立德树人与把教育“惩戒权”还给学校和老师》、《城市化背景下的家访:困惑、路径与策略》 (二)7月15日的课程主题:《改革评价体系后教育的一百种可能》、《新时代:教师在家校社共育中的角色与位置》 (三)7月16日的课程主题:《生涯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的实践》、《积极心理学与在师德建设中的应用》讲座沙龙、家庭教育沙龙咨询指导活动 (四)7月17日的课程主题:《核心素养视域下的家校协作》、《教师的职业礼仪》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确定参培对象,7月12日上午12:00前通过郧阳区教育工会QQ群上报参培人员名单(表样见附件),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培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培训场地,按席卡对号入座,不得代会。培训期间存在迟到、早退、缺勤的人员将登记备案交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处理。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纸质和电子文档)于9月1日前交乡镇中心学校统一报送教育局关工委办公室。 3.各乡镇学校派出的参培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按规定据实核销。 附件:《郧阳区“家校社共育”培训讲座参培人员名单》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5dd84f201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