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 【法规类别】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7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1.08.15 【实施日期】2001.08.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97号公布)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 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二、 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三、 删去第九条。 1 / 2 四、 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 五、 第十二条第三款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跨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66b5a9a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