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十四行诗特征 急剧变幻的数字化使人们更多了一些生命漂泊之感和向往安顿之情,更易引发对恬美精神家园的怀想,对大自然古朴、清新和粗犷境界的渴望及对田园牧歌般古典情味和悠远诗韵的共鸣。“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歌谣是最早的初民文学体式,由语言、音乐、动作三者构成。诗是用文学写成的歌谣,为产生歌谣般的效果,要求诗歌意美、形美、音美。故诗人都自觉讲究韵律,产生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之效,在功能上起到传情达意的作用。 一、英国民族自古有爱好抒情诗歌的传统。 远在中世纪,一些民间诗人把诺曼人的《贝奥武甫》故事改编成英语古典长诗。该诗约三千行,每行有头韵,但无尾韵。还有一些较短的英国民间歌谣保存下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这些诗歌朴实感人,且形成了自己的格律。 杰费里·乔叟(Geoffery Chamcer 1340—1400)是古英国诗歌的继承者和近代诗歌的开拓者。他不仅用法语、拉丁语、英语翻译和创作许多著名诗篇,而且还为英国诗坛草创了三节联韵等诗体,为英诗的音律、韵律体裁、题材等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十四行诗的发展与影响。 十四行诗源于欧洲意大利,到文艺复兴时期已有一套完整的格律,其中又以意大利人彼特拉克(Petrach 1304—1374)创作的十四行诗最为有名。此后英人托马斯·怀特(Thomas·Watty 1503—1542)和享利·霍华德·萨里伯爵(Henry·Howard·Earl of Surry 1517—1547)合作,将十四行诗引进英国,并根据英语特点作了改进和推广。此后,十四行诗成为英国诗人和读者喜爱的诗体,许多著名诗人都有十四行诗作问世,其中埃德蒙·斯宾塞(Edmun Spenser 1552—1599)、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 1608—1674),乔·诺·戈登·拜伦(G· N · Gorden Byron 1788—1824)、波·比·雪莱(P·B·Shelly 1792—1822)等,十四行诗和其他英国诗体一样,在女皇伊丽莎白王朝达到鼎盛时代,有“诗的王国”的美称。十四行诗体传遍世界各国,成为世界性诗体。十四行诗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度在我国兴起。也曾出现过许多名家名篇。 三、英文十四行诗的特征。 1.诗行。顾名思义,每首只能写十四行,如斯宾塞1595年发表的《爱情小诗》由八十九首十四行诗组成。莎士比亚于1608年将其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合成一集出版。布朗宁所著《葡萄牙十四行诗》由四十四首构成。也有将十四行诗与其他诗体的诗合集出版的,如拜伦将其所著十四行诗收集在《锡庸囚徒》的集子里等。 彼特拉克体分十四行诗为两部份,前八行称otve,由两节四行诗组成,后六行称Sestet由两节三行诗组成。十四行诗移植到英国后,有些人仍按彼体,多数作家改全诗由三节四行诗和一节二行诗组成。每行的词数有多有少,最少五个词,最多十个词,如斯宾塞《爱情小诗》第三十四首《如同一只船驶在茫茫的海面》的第一节: Lyke as a ship that through the Ocean Wyde, 如同一只船驶在茫茫的海面, By conduct of some star doth make her way, 全凭着一颗星辰来为它导航, Whenas a storme hath dimd her frusty Guyde, 一旦风暴把可靠的向导遮暗, Out of her course doth wander far astray. 它就会远离自己的航道飘荡。 由此可知,英语在成词之前只是一个纯粹的表音符号。英词有一词一音,也有一词多音,语句中的谓语须随主语的人称、数量、动作、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语句中须借助于介词、助词、连接词和代名词等,难于硬性规定每句诗的词数,只能以行为单位。 2.诗韵(rhyme)。诗韵是诗体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诗人有自觉要求诗歌押韵的传统,其目的是使诗歌便于吟诵,使听众悦耳,往复回还,便于记忆和歌唱,给人以音乐的美感。英国早期民间行吟诗人把民间故事编写成诗的形式,当众吟诵或歌唱。英诗用韵的进程是早期有无韵诗、头韵诗、尾韵诗、兼有头和尾韵的诗,到后来只有尾韵诗了。其严谨格律表现在每行诗都安排了不同的尾韵,几位名家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体例,以不同拉丁字母表示每行韵脚的种类、排列顺序,表示各种诗体尾韵的组合形式。⑴.Petrach (彼特拉克体)abba,abba,cdc,dcd又称抱韵,每首ab韵脚重复出现四次,c、d重复三次。⑵.Spenser (斯宾塞体),abab bcbc cdcd ee又称套韵,每首bc韵脚重复四次,a、d、e重复两次。⑶.Shakespeare(莎士比亚体)abab,cdcd efef gg各韵脚均重复两次。⑷.Shelly(雪莱)由四组三行诗和一组双行诗组成,aba bcb cdc ded ff。b、c、d韵脚重复三次,a、f重复两次,e重复一次。又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五十五首《白石或者帝王们镀金的纪念碑》中的第二节。 When wasteful war shall status overturn, 毁灭的战争是会把铜像推倒, And broils root out the work of masonry. 火也会把巨厦连根儿烧光。 Nor Mars his sword nor wars quick firshall brun, 但是战神的利剑或烈火烧不掉, The Living record of your memory. 你刻在人们心头的鲜明印象。 本诗第二节体裁为cdcd韵脚有两个元音两个辅音,整首诗中韵脚有元音四个,辅音十个,前录莎氏《爱情小诗》第三十四首第一节中韵脚四个全是元音,整首诗中有元音八个,辅音六个。十四行诗每行都有韵脚,彼体、莎体有两种韵脚重复出现四次,余句分别重复出现三次或二次,增加了写作难度,莎体以后,减少了重复出现的次数。为了使韵脚和轻重音节搭配符合诗体格律,诗人在写作中,采用许多变通手法:(1)利用某些拼写形式与今不同的词,如wyde 代wide,guyde 代guide;(2)颠倒顺序,把形容词放在动词或名词前面,动词放在名词前面等,wide ocean 改为ocean wide,overturn statues改为 statues overturn;(3)颠倒句型或把一句拆为两句,如莎氏第五十五首十四行诗第一节首句the gilded monuments“of princes”,把后二词拆到第二行,同样把第三行more blight in these contents“then unswept store”后第三词拆到第四行。 3.轻重音节奏。十四行诗是在群众中演唱的歌谣,为了得到大众喜爱,不仅重视诗歌内容,而且讲究声韵、节奏的抑扬顿挫,后人写十四行诗,仍继承这一优良传统,形成严谨的格律,彼特拉克体就规定每行要有十一个音节,传入英国后,大多规定每行五个音步(foot),每步轻重两个音节,共十个音节。如弥尔顿十四行诗《梦亡妻》第三、四节。(cdc dcd)。 Came vested all in white pure as her mind , 她穿着和她心灵一样纯洁的白袍走来 Her face was veiled; yet to my faced slight. 脸上蒙着面纱,我真切地看到了 Love, sweetness, goodness,in her person shined, 爱恋、温柔、善良,在她身上闪耀 So clear as in no face with more delight, 任何人都不及她脸上显出的喜悦 But, oh as to embrace me she inclined, 唉,正当她俯身要和我拥抱时, I waked, she fled, and day brought back my night. 我醒了她却逃了,虽在白天我重回到黑夜。 弥尔顿在《梦亡妻》这两节诗中,在描述相会与分离的场景中缠绵悱恻,荡气回肠,与本文摘录的前两节诗相互辉映,达到了的无与伦比的艺术高度。 总之,英文十四行诗依靠自身魅力,适应形势变化,得到人民喜爱,并延续了四百余年。英国诗歌自文艺复兴至现代,形成多种诗歌风格共存,没有因某一诗歌流派的崛起而产生对传统风格的否定,而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同时,每一流派也在改革扬弃自身的不足,这种优良的民主精神,使英国诗坛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力。 十四行诗(英文名"Sonnet",传入中国时曾音译为“商籁体”),是流行于欧美的外文格律诗,其地位相当于中国的古典诗词中的近体诗。就像中国诗歌起源于古乐府歌唱,十四行诗也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歌剧演唱。因为音乐合律的需要,十四行诗的格律亦相当严密,某些地方(如对押韵要求)的苛刻程度甚至超过了中国古诗词。 十四行诗起源于十三世纪、成形于十四世纪,最初的分段格式是“4+4+3+3”(指前半部分的两段各为四行、后半部分的两段各为三行),押韵格式通常是“abab,abab,cde,cde”或“abba,abba,cdc,dcd”,一般每行有5个音步、10个音节(也有每行6个音步、12个音节的),每个音步由轻重两个音节组成,一定要求轻重读交替(酷似咱们中文诗词的平仄交替)。这种十四行诗的格式又称意大利式或“彼特拉克体”。 十六世纪传入英国后,十四行诗的分段格式演变为“4+4+4+2”,其押韵格式惯用的是“abab,cdcd,efef,gg”(也就是各段可押不同的韵脚,特称“莎士比亚体”)或者更严格一点的“abab,bcbc,cece,ff”(即下一段的首韵要承接上一段的尾韵,特称“斯宾塞体”),通常每行亦要求含5音步/10音节。这种十四行诗的格式又称英国式或通称“伊丽莎白体”。因英语文化的超强渗透力,英式十四行诗在世界各国的传播较为深广,而影响力超过意式十四行诗。 注: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源自于西方的“现代诗”是没有格律约束的,故而常常将现代诗简单的理解成为自由诗体,事实上,许多“现代诗”在源头上还是非常讲究格律的,而这其中,十四行诗是比较典型的一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7098c2fb4daa58da0114a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