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同性恋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反方

时间:2023-03-29 22:22:2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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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对方辩友,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们辩论的题目是“同性恋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表面上看这是讨论对待同性恋观念的问题,但本质上,同性恋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是一个具体制度问题。在当今中国,我们应该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以中国的角度,中国的婚姻,中国的立法看待在当今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问题,否则脱离了历史和现实背景地讨论具体制度是没有意义的。

在此前提下,我方认为,同性恋婚姻不应该合法化。理由有三: 我将重点论述第一个理由,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符合人民的普遍意志,违背了我国立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立法应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人民的意志。而在当下的中国,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人普遍是比支持合法化的人多的。据著名婚恋网站世纪佳缘网的调查显示,截止2014年,中国单身男女青年中明确表示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比例仅为17%。我国单身青年是思想最开放、最能接受新鲜事物的人群,他们的支持率只有17%可想而知,在占人口比例更大、思想更保守的中老年人群中,同性恋婚姻的支持率会更低。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人民大众是我国的统治阶级,法律的本质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违背人民大众的意志强行设立同性恋婚姻合法,是绝无可能也绝不应该的。法律是社会达成共识的结果,而不是为少数人争取特权的手段



我方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第二个理由是,同性恋者对婚姻的需求是没有必要的。我国,婚姻不是一种权利,而是结婚两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婚姻法详细规定了夫妻之间的财务关系和对子女的赡养义务,但没有人从婚姻中获得了除了结婚的两人之外的利益。在美国,国家的福利政策和税收制度很多都是针对家庭而制定的,所以在他们国家结婚能享受到公众福利带来的好处,可以说这是人权。我们国家的福利政策和税收制度都是针对个人来制定的,所以我国的同性恋者的权益并不因为他们无法结婚而有损失。同性恋想通过婚姻来保护爱情,是做不到的,因为法定婚姻不保护爱情,只保护财产。另一方面,在我国的传统观念和社会共识中,传宗接代是婚姻内涵中最重要组成部分,同性恋者无法承担这个义务,就不应该奢求社会为你的特殊需求而改变对婚姻的定义,我们不反对同性恋者自由地在一起,但绝对不能为少数人的特权而威胁社会的公序良俗。

我方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第三个理由是,同性恋是不健康的取向,不值得法律为其设立特权。同性恋行为,它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到底是不是病,在学术上还有争议。诚然,作为个体的自由选择,同性恋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我们无权反对。但是事实上,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生存在世界上最基本的目的都是生存和繁衍,而人之所以为人而区别于其他动物,是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保证种群的健康发展、文明的繁衍不息。同性恋放弃了自己繁衍的权利,也背弃了自己繁衍的责任,甚至加速了许多人类疾病的传播,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这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我们国家的法律已经充分保障了同性恋者和其他普通人在法律上拥有同样完整的权利,法律并不歧视同性恋,但更不应该为不健康的行为设立特权。否则,基于同样的“自由选择,不干涉他人”的理由,是不是也要让恋物癖、一夫多妻、甚至近亲之间的婚姻合法化?法律不应该为不健康的行为设立特权,因此我方认为,同性恋婚姻绝不因该合法化。




总结:对方辩友,各位同学们,我们今天坐在这里讨论同性恋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化的问题,本质是一个法律问题,关系到的除了对同性恋行为本身的理解,还包括对法律和婚姻内涵和原则的理解。在此重申我方观点,第一,在立法可能性上,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符合人民的普遍意志,违背了我国立法的原则。第二,从婚姻的内涵与本质的角度来看,同性恋者不满足健康婚姻的基本需求,我们宽容同性恋,但绝对不能为少数人设立特权而威胁社会的公序良俗。第三,从同性恋本身来看,同性恋是个体对繁衍责任的放弃,甚至加速了人类疾病的传播,是不健康的取向,法律不干涉同性恋的恋爱自由,但也绝不应该为不健康的行为设立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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