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巡视工作整治方案 2014年7月11日至8月10日,省委第八巡察组对区进行了全面巡察,并反馈了巡察结果。11月13日,区委召开了省委第八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工作会议,指出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形成缘由,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区委的要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准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仔细讨论和深刻剖析,反复开展商量,不断修改完善,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任务、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 (一)财务支出中存在原始凭证不合格、虚假发票列支、大额现金支出的现象。 整改措施:1、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合法节俭、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顺当进行。2、规范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加强对支出合法、合规性的事前审核,一切费用开支做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格局长“一支笔”审批。报销凭证必需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会签审批。区司法局大宗印刷费、会议经费、专项大额开支等,由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3、规范原始凭证、发票等凭证,削减现金支出。杜绝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虚假发票等现象。报销费用单据应有正式发票及其他合法凭证,全部报销凭证的日期、品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单位名称、印章必需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涉及转账支付的,报销凭证收款方(销货方)应与款项汇入账户全都。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削减现金支出,实现公务卡专项转账,保留专项转账凭证以备查。 (二)领导班子不团结。 整改措施:1、仔细组织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处所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交心谈心,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增加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常常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按规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仔细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章、局长办公会议事规章,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完善征求看法、评估论证、科学决策的机制。强化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增加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大胆管理、严格管理,属于自己职能范围上的事要擅长处理,独立负责,不上交、不下推。主动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凡与职工群众利益亲密联系的重大事项,能公开的都要公开。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负总责,带头改,带领改。各牵头领导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做好表率。各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动、综合施策,攻坚克难。 (二)推动全员参加。把党组班子整改与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个人整改统筹起来,把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或单位牵头负责整改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科室或单位共同参加统筹起来,在整改中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糊涂人、明白人、局中人,全员参加,不能置身度外,形成整改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准、狠、韧”的要求,紧盯问题不放,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一项一项整治,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比专项整改方案,准时整改、准时总结,并将财务考核及班子团结状况纳入局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范围,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1e5570ee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