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教务处和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基本职责 扬大教[2004]150号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专业设置及调整计划。 2、负责编报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新生录取工作,复核入学资格,会同学生工作部门进行入学教育。 3、组织制(修)订并实施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制订本科各专业实习计划,协助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总结交流经验。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审定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参与组织实验室评估,检查实验课教学质量,交流实验教学先进经验。 4、负责拟订教材建设计划,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和评优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本科生的注册、选课、排课和教室的调度工作。 6、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有关证书、证件颁发和补发)工作。 7、组织全校课程考试. 8、负责全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程等工作。组织专业评估工作。 9、组织全校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编印《教学简报》。 10、研究、制订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11、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全校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与分配。 12、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教学编制编算工作。 13、接受外校教师进修,负责办理旁听生听课事宜。 14、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拟订本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招生计划,主持学院日常教学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经院教学分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务会议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布置落实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资格、教学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4、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5、根据课程建设计划,组织教材编写,审核教材编写质量.负责审核学院教材订购计划. 6、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安排各专业的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7、组织制订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审定教学实验内容,检查实验教学效果。 8、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10、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院教学秘书职责 1、协助教学院长组织制订(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安排各专业、各年级课程及教学活动,落实教学任务。 2、协助教学院长开展教学检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协助教学院长做好实践性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4、协助教学院长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答辩等管理工作。 5、协助教学院长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6、落实教材选用及订购计划. 7、落实听课制度。 8、协助安排外校教师进修工作。 9、完成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院教务员职责 1、负责维护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协助教务处组织学生选课,协助教学秘书落实教学任务。负责上报教学进程,分发课程表及有关教学文件. 3、负责办理教师调、停课手续. 4、协助教务处办理学生报到注册和离校手续。 5、协助教务处办理学生各种学籍证件(校徽、学生证、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工作。 6、协助安排本科生的实践性教学工作。 7、协助教学秘书做好考务工作。 8、负责统计不及格课程学生名单,及时报送教务处并通知学生本人。 9、负责安排学生重修,协助教学秘书做好学籍处理工作。 10、负责教学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11、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6644f400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