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记录单书写要求 护理记录是指在病人入院至出院期间,护士按照护理程序及遵照医嘱,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过程的客观、真实、动态的记录。 (一)护理记录包括一般病人护理记录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一般病人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一般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二)护理记录单应有病人姓名、病区(科室)、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等一般项目。时间记录首次及遇新年时,应有年、月、日、时、分,以后记录月、日、时、分,书写形式为“年—月—日—时(分)。” (三)记理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反映病人的客观病情变化、实施的护理措施和护理效果。 (1)病人的客观病情:包括病人主诉、护士观察和测量到的病人身心整体情况、病人及家属的要求、其他重要检测数据等。危重病人的护理记录还应根据医嘱或病情,记录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护理措施:是指护士根据病人病情变化及医嘱对病人实施的护理、宣教的有关注意事项及健康教育主要内容等。 (3)护理效果:是指护士采取护理措施和执行医嘱后病人的身心整体反应及效果,包括病人的主观表述和护士观察到的客观变化。 (4)住院病人不同时段的护理记录: ①入院护理记录:是指病房护士对新入院病人的护理记录,包括入院护理评估和首次护理记录两部分。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必须在班内完成。a.入院护理评估须记录在入院护理评估单上。入院护理评估单是用于收集、评估新入院病人有关情况的记录单,应反映病人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情绪反应、家庭情况、文化背景、宗教信仰、过敏史等内客,以作为对病人住院期间提供护理活动的参考和指南。护士通过交谈、观察、身体检查、查阅记录等方法收集资料并记录,如遇病人有过敏史,必须在入院护理评估单上注明为何种药物或物品过敏及变态反应的表现。对预计住院期短(少于5天)的轻病人,护士不必书写入院护理评估单,但应将入院时评估的主要内容反映在首次护理记录中。b.首次护理记录应书写在护理记录单上,内容包括入院后的主要治疗和护理处置,入院护理评估单中未涵盖的反映病人身心情况的内容,以及需要向下一班交代的主要事项等。 ②日常护理记录:是指对住院期间病人的经常性、连续性的护理记录,由病房护士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日常护理记录应根据医嘱和病人病情情况决定记录频次。病情稳定的一般病人每周记录1-2次;遇病情有变化或不稳定时,应每班记录或随时记录;危重、大手术后3天内及病情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应根据医嘱和病情及时书写危重病人护理的记录,记录频次视病情需要而定。 ③手术前后护理记录:是指病房护士对手术前、手术后病人的护理记录。a.手术前护理记录应重点记录病人拟行手术名称、病情和心 理状态,对其进行的主要健康教育内容等。术前如有特殊准备、特殊用药和特殊病情变化(如发热、月经来潮)等,也应予以记录。b.手术后的护理记录应重点记录病人返回病室时间、麻醉清醒状态、生命体征、伤口敷料情况、术后体位、引流情况、术后主要医嘱及执行情况等。 ④出院、转科、转院护理记录:出院护理记录主要记录病人当前的身心健康状况及主要健康指导。转科、转院护理记录,若为转出记录,应主要记录病人当前的身心健康状况及要交代的主要事项;若为转入记录,应参照入院病人的首次护理记录执行。 ⑤死亡护理记录:是指对死亡病人进行护理、配合抢救过程的记录。护士应及时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动态反映病人病情演变的过程,如实记录配合抢救情况及死亡时间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6b613e31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