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的早期现代化 【摘 要】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从1904年清廷颁布实施的《奏定学堂章程》开始的,是伴随着我国近代化的过程发展的。本文主要运用现代化的理论来分析我国义务教育的早期现代化,即从1904年到1949年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分析出我国近代义务教育产生的原因、特点、影响等。 【关键词】我国 义务教育 早期现代化 近代化 【中图分类号】G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1)02-0075-01 现代化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从1840年开始的,在这里我把1840年到1904年定义为我国的早期现代化阶段。本文用现代化理论来分析我国从清末1904年颁布实施《奏定学堂章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的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 一 清末的义务教育(1904年到1911年) 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强迫的、免费的学校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开始于1904年。1904年1月13日,清廷颁布实施的《奏定学堂章程》中指出:“初等小学堂为养正始基,各国均任为国家之义务教育,东西各国政令,凡小儿及就学之年龄而不入小学者,罪其父母,名为强迫教育,盖深知立国之本全在于此。此时各省经费支绌,在官势不能多设;一俟师范生传习日多,即当督饬地方官,剀切劝谕绅富,集资广设。”《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了初等小学堂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初等小学堂五年毕业。但由于办学经费不足,清廷采取了灵活设学的方式,学习年限和初等小学堂相比也有减少。 1906年5月颁布的《劝学所章程》中规定:筹款:考神迎神赛会、演戏之存款。绅富出资建学,为禀请地方官奖励。酌量各地情形,令学生交纳学费。——以上为劝学所董之责,惟须据劝学员之报告,联合村董办理。清末义务教育经费筹集办法里将向学生收取一定学费列入其中。将推进义务教育的经费摊到受教育者个体,是近代中国义务教育经费筹措迫不得已的选择,但实际上是将贫困的子女挡在了义务教育的大门之外。 这一时期的入学率虽然并不是很高,但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两千年的封建帝制,依附于清廷的义务教育也随之终止了。 二 中华民国时期的义务教育(1911年到1927年) 1912年9月28日,教育部公布的《小学校令》规定:小学分初等小学校与高等小学校两种,初等小学校承担着推行义务教育的任务。初等小学与高等小学可分可合。凡二者合置于一处者,名高等小学校。由城镇乡担任经费者,名某县立高等小学校;由私人或私法人担任经费者,名私立初等小学校或高等小学校。城镇及乡村多设初等小学,与高等小学分立。设立初等小学的经费,依法律所规定,乡之财力不能设立初等小学者,得以二乡以上协议组织乡学校联合,以设立初等小学校。城镇乡村学校联合,得划分若干区,以分设初等小学校。城镇乡除设立初等小学校,足容本区域学龄儿童外,财力有余,得设立高等小学校,但须经县行政长官许可。国民政府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经费以地方自筹为原则,中央稍予补助。但这一时期却由于军费开支的挤占而使教育经费非常拮据。 这一时期,初等小学学生数量有较大增长,尤以山西省最为显著。1918年5月,山西率先宣布实行义务教育,并颁布了《施行义务教育程序》的文件。1920年8月调查,山西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60%以上。到南京政府成立后统计,山西男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0%,女学龄儿童入学率达50%。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义务教育(1927年到1949年) 1932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法》规定,小学修业年限为6年,前4年为初级小学,后2年为高级小学。初级小学为义务教育阶段。1936年7月,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规定了简易小学和短期小学科作为初等小学的辅助形式,根据各地的情形来设置。1940年3月21日,教育部又公布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规定了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形及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施以年限较短的相当之义务教育或失学民众补习教育。此时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适当给予补助。 这一时期义务教育的推行状况较之前两个阶段有了一定的发展,入学率有所上升,义务教育在宪法中的地位也有了显著提高。在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1947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六岁至十二岁的学龄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纳学费和超过基本教育入学年龄而未受过基本教育的国民一律受补习教育,免纳学费的规定。 四 我国义务教育产生的原因 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伴随着中国近代化的过程而产生的。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人被迫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和文化。随着中国国门的打开,西方传教士踏上了中国的土地,他们创办的教会学校是近代中国接触西方教育的主要媒介。此外,鸦片战争后,中国的民族危机逐渐加深,许多有识之士为了救亡图存,走出国门向西方寻求真理,学习致富之方,这些留学生回国后将自己在国外的感受写成调查报告,使朝野加深了对义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影响到清廷的许多权要人物,他们也认识到了普及义务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这些官绅们推动了义务教育在中国的推行,致使1904年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我国近代最早的义务教育由此产生。 五 我国近代义务教育的特点及影响 我国近代的义务教育总体来说还是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基础作用。但也应看到,那时的义务教育是不彻底的,儿童并不能真正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把很多贫寒子弟挡在了义务教育的大门之外。 参考文献 [1]熊贤君.中国近代义务教育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孟庆瑜.中国义务教育保障制度研究[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8 [3]陈学恂.田正平.中国教育史研究近代分卷[M].北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王以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d5294406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