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规范校财务收支行为,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制度 1、每年年初,学校应按县财政局、教育局的要求,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编报本校财务收支预算。 2、学校编制预算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入而出,合理编制,确保收支平衡,不能编报赤字预算. 3、学校依法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审批制度 1、对签字手续不全的开支发票及不合理的开支,各校报账员不得付款,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2、学校不得以虚列支出向学校财务核算点报账,校长对支出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各项费用开支,学校应严格按年初预算方案执行,在不突破预算支出数的前提下,安排各项支出,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财务核算点报账。 2、严禁学校乱发乱补. 3、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的管理 (1)对外活动和来客的招待费,中学根据活动规模和人员情况,报经校长同意后,确定出招待标准、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即时签字报账。 (2)其他费用 ①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 ②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丧事,学校应派人参加. 以上两项支出额度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数额要适量。 四、公用品添置的管理 学校采购一般物资由后勤统一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应办理采购手续,由后勤采购办集中采购。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期终必须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自然损坏除外)照价赔偿。 3、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需者要经校长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及校长有责任追回。无法追回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六、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应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学校财务的开支情况,有权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 3、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有权列席学校关于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会议。 七、财务审计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bf3bbf482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