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推进依法 行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一、财务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 证上岗。 2、严格执行财政 “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不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 3、各单位应参照以前年度收支情况和本年度可能出现的收 支增减因素,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做 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测算编制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财务科 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编报成单位部门预算 , 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后送市财政局。 4、现金收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 ,并按照“收付分离”的原则实行收付二个岗位。现金收 入须及时入账,严禁坐收坐支,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 名义存入银行牟取利息。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 3~5 天日 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并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性。出纳人员必须做 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5、按季定期公示财务收支情况,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6、按照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方法、统一会计程序、统 一会计报表、统一会计档案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 ,提供有关会计 信息.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本单位会计人员之间,主管财务负责 人与会计人员,必须实行近亲回避制度。 单位内部必须实行印鉴 章和票证分管制度。 银行印鉴章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并与 有关票证相分离。 二、收入管理 1、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好 各项资金,对应收的要收足收好。 不准违反规定任意扩大收费范 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项收费不得任意减、免、缓,如确因特殊原 因需要减、免或缓缴的,应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局领导批准。 2、各项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不准擅 自印制或购买其他票据进行收费,各单位使用的票据到市财政局 领取。 三、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费用支出要 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 受理,对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2、单位内部实行重要经济事项集体会办制度.重要经济事项 或数额较大的支出项目 ,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dffa92e86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