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的角色:从“镜”到“灯” 来源:[本站] 浏览:[ 23] 艾布拉姆斯(M。H。Abrams)曾将两个关于心灵的隐喻放到了一起:一个把心灵比作“镜”,是外界事物的客观反映者;一个把心灵比作“灯”,是一种发光体,也是它所感知的事物的一部分。艾氏将之用以描画西方思想史流脉,可谓妙矣,而若将这对譬喻运用于翻译史上的译者角色的定位,似乎同样不失其神韵。 长久以来,翻译和译者的地位低微,中外皆然,且看赋予译者的譬喻,便知一二。无论是“仆人”、“带着镣铐的舞者”、“翻译机器”,还是“舌人”、“影子”,其主导思想都遵循着“忠实性”原则。翻译的好坏,就在于这面“镜子”能否准确反射出原作的“图像”,译者只是载读者驶向原作的舟车。 中国的翻译传统中,将翻译者称为“寄”、“象”、“舌人”等,莫不有寄托于主体的客体的含义。据钱锺书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说:“南唐以来,„小学‟家都申说„译‟就是„传四夷及鸟兽之语‟。”无怪刘禹锡说“勿谓翻译徒,不为文雅雄”。西方传统里,翻译一道同样罕见正视。英国桂冠诗人的约翰·德莱顿在1697年翻译出版的维吉尔的叙事长诗《埃涅阿斯纪》(Aeneid)的献词中说:“……然而我们只是奴仆,是在别人庄园里辛苦劳作的苦工;我们打理着葡萄园,但葡萄酒却是属于主人的。……”,从而催生了西方译论中著名的“主仆说”。延续同样的思路,法人巴丢(Charles Batteux)也认为原作者是主人,译者是仆人,语气之强犹如译学右派,译者只能紧跟原作者忠实地再现和反映原作的思想及风格,不能僭越仆人的身份进行创作,否则就会落得鸠摩罗什所辛辣讽刺的境地:“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 译者的“镜子”角色,在20世纪初期的结构主义者那里发挥到了极致。结构主义认为文本就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客体,文本的意义是语言通过规律预先设定的,那么译者所要做的,就是“忠实”地把作者预先设定在语言内部的固定而唯一的意义挖掘出来,达到与原作的“等值”。于是乎,“模式—复制”被视为翻译的潜在规则,译者也就成了一台没有思想的“翻译机器”,所从事的只是机械的语言转换过程,在“忠”、“信”之下自甘庸才。 然而,因为译文根本不可能与原文完全吻合,且常常还会因为囿于原文语言的形式导致译文的神韵全无,在这种情形下,译文便会受到歧视,被贬为原著的一件拙劣的冒牌复制品,而翻译工作也成了一种东施效颦式的模仿。对原著造成的“破坏”,就是意大利谚语“Traduttore,traditore!”(翻译者即背叛者)的来源。 德莱顿将译者比喻成“带着镣铐在绳索上跳舞的舞者”,形象地说明译者一方面要受到来自原文的束缚,小心翼翼地依着原文的内容,以防从绳子上摔下来,另一方面还要尽力摆出优美的舞姿来取悦观众,舞得漂亮,在有限的自由中通过遣词造句来弥补两种语言文化间的差异,让译文读者领略到原作的优点。事实上,德莱顿对这个“奴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仅仅满足于传达原作的内容,而是主张译者在翻译中必须体现出原作的风格和艺术特征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译文的读者和对象。如此一来,译者由原来只需侍奉原作者一个主人,现在又加上了读者这个新主人,陷入了我国翻译家杨绛先生所说的“一仆二主”的境地。译者肩上的担子可谓重矣! 其实,译家在作者和读者之间斡旋的这种处境可以扭转,按新近的翻译理论家们的说法,译家大可摆脱仆人的卑微形象,转而起到一种不可或缺的纽带作用。苏珊·巴斯奈特和安德烈·勒非弗尔曾在他们合编的《翻译、历史与文化》(Translation,HistoryandCulture)一书的前言中说:“理想的翻译可以看成是两种不同文本(文化)间的美满婚姻,它将两者领到一起,和谐共处,同甘共苦。”如果说,从原作到译作,就像是两种文化间的一场联姻,那么译者就像媒人,其使命就是要促成两种不同文化间的婚事。他既要介绍得全面,不能为了让对象方容易接受而有意歪曲被介绍对象的形象,又必须充分了解对象方的意愿和接受能力。由于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性,在对话中出现碰撞和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做媒要讲究策略,否则婚事就会流产。茅盾在驳斥郭沫若重创作轻翻译时曾感慨道:“翻译的困难实在不下于创作,或且难过创作……„处女‟故不易得,„媒婆‟何尝容易做啊!” 说到此,不得不提一笔西方文学史上的“诗人翻译家”传统。罗马人在公元前3或4世纪起,对希腊文化仰慕不已,当时许多重要的文士就兼具“译者”的身份。奈维乌斯,将希腊悲剧喜剧介绍给国人,并从中创造出独树一帜的悲喜剧。恩尼乌斯,在翻译欧里庇德斯作品时随手将希腊音韵转为拉丁音韵,为罗马文学再开新境。 中世纪之交,“诗人翻译家”更是多如过江之鲫,拉丁文《圣经》译者辈出。而文艺复兴一到,诗人文人纷纷钻研古典,哪一个不是用新兴的民族语言译出心仪的古典佳作,从而使得古人的诗行得以风华再现?这一传统一路绵延,引发了上个世纪中期的“寒山热”。寒山的诗作在中国本土默默无闻,经过翻译后,却在美国和日本大热,地位超过杜甫、李白等被中国本土奉为上尊的诗人,甚至成为美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间“垮掉的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青年人的精神食粮。庞德(Ezra Pound)也因其对唐诗的“不忠实”新译,引发了美国的一场新诗运动,唐诗因被赋予的新的文化内涵而有了一个在美国出生的新生命。 可见,译者身份不容小觑。西方民族国家众多,得以攀古纳今,既保留了传统的流脉,又能够不断发展与超越,这是拜“诗人翻译家”的大传统促成。况且,隔代新译不仅意义出新,更和时代文风相关。若按伽达默尔之见,历史即诠释,那么,时代所蕴积的了解,当然也得靠翻译来展现或升级。何况,原文固为语言,也不过是对一种观念的阐述,翻译又何尝不是如此?由是观之,译者与原作者即使不能平起平坐,也应一视同仁,非要划定楚河汉界,争个你高我低,属实无谓。 德里达在《巴别塔》中告诉我们,当上帝驱散人类,变乱其语言时,就已经在一瞬间把翻译这项工作强加于人类,同时又禁止人类翻译。这样一个悖论明确了翻译活动的必要性,却也意味着翻译在绝对意义上的不可能,这就预示了译者地位的尴尬,无怪乎译者在翻译之途上一路的颠沛流离。由“隐形人”到“创造者”,由“镜”到“灯”,译者角色的转化,昭示着其职责不仅仅是忠实反射出原作的内容,更应该以对美的感知与对真理的追求,点亮心灵之灯,唤醒原作的精魂,并不断赋予其鲜活的生命,为人类文化的交流之路照亮途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37a54c2e3f5727a5e96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