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的角色:从“镜”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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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拉姆斯(MHAbrams)曾将两个关于心灵的隐喻放到了一起:一个把心灵比作,是外界事物的客观反映者;一个把心灵比作,是一种发光体,也是它所感知的事物的一部分。艾氏将之用以描画西方思想史流脉,可谓妙矣,而若将这对譬喻运用于翻译史上的译者角色的定位,似乎同样不失其神韵。

长久以来,翻译和译者的地位低微,中外皆然,且看赋予译者的譬喻,便知一二。无论是仆人带着镣铐的舞者翻译机器,还是舌人影子,其主导思想都遵循忠实性原则。翻译的好坏,就在于这面镜子能否准确反射出原作的图像,译者只是载读者驶向原作的舟车。

中国的翻译传统中,将翻译者称为舌人等,莫不有寄托于主体的客体的含义。据钱锺书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说:南唐以来,小学家都申说就是传四夷及鸟兽之语无怪刘禹锡说勿谓翻译徒,不为文雅雄。西方传统里,翻译一道同样罕见正视。英国桂冠诗人的约翰·德莱顿在1697年翻译出版的维吉尔的叙事长诗《埃涅阿斯纪》Aeneid)的献词中说:“……然而我们只是奴仆,是在别人庄园里辛苦劳作的苦工;我们打理着葡萄园,但葡萄酒却是属于主人的。……”,从而催生了西方译论中著名的主仆说。延续同样的思路,法人巴丢(Charles Batteux)也认为原作者是主人,译者是仆人,语气之强犹如译学右派,译者只能紧跟原作者忠实地再现和反映原作的思想及风格,不能僭越仆人的身份进行创作,否则就会落得鸠摩罗什所辛辣讽刺的境地: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

译者的镜子角色,在20世纪初期的结构主义者那里发挥到了极致。结构主义认为文本就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客体,文本的意义是语言通过规律预先设定的,那么译者所要做的,就是忠实地把作者预先设定在语言内部的固定而唯一的意义挖掘出来,达到与原作的等值。于是乎,模式复制被视为翻译的潜在规则,译者也就成了一台没有思


想的翻译机器,所从事的只是机械的语言转换过程,在之下自甘庸才。

然而,因为译文根本不可能与原文完全吻合,且常常还会因为囿于原文语言的形式导致译文的神韵全无,在这种情形下,译文便会受到歧视,被贬为原著的一件拙劣的冒牌复制品,而翻译工作也成了一种东施效颦式的模仿。对原著造成的破坏,就是意大利谚语“Traduttoretraditore(翻译者即背叛者)的来源。

德莱顿将译者比喻成带着镣铐在绳索上跳舞的舞者,形象地说明译者一方面要受到来自原文的束缚,小心翼翼地依着原文的内容,以防从绳子上摔下来,另一方面还要尽力摆出优美的舞姿来取悦观众,舞得漂亮,在有限的自由中通过遣词造句来弥补两种语言文化间的差异,让译文读者领略到原作的优点。事实上,德莱顿对这个奴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仅仅满足于传达原作的内容,而是主张译者在翻译中必须体现出原作的风格和艺术特征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译文的读者和对象。如此一来,译者由原来只需侍奉原作者一个主人,现在又加上了读者这个新主人,陷入了我国翻译家杨绛先生所说的一仆二主的境地。译者肩上的担子可谓重矣!

其实,译家在作者和读者之间斡旋的这种处境可以扭转,按新近的翻译理论家们的说法,译家大可摆脱仆人的卑微形象,转而起到一种不可或缺的纽带作用。苏珊·巴斯奈特和安德烈·勒非弗尔曾在他们合编的《翻译、历史与文化》(Translation

HistoryandCulture)一书的前言中说:理想的翻译可以看成是两种不同文本(文化)间的美满婚姻,它将两者领到一起,和谐共处,同甘共苦。如果说,从原作到译作,就像是两种文化间的一场联姻,那么译者就像媒人,其使命就是要促成两种不同文化间的婚事。他既要介绍得全面,不能为了让对象方容易接受而有意歪曲被介绍对象的形象,又必须充分了解对象方的意愿和接受能力。由于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性,在对话中出现碰撞和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做媒要讲究策略,否则婚事就会流产。茅盾在驳斥郭沫若重创作轻翻译时曾感慨道:翻译的困难实在不下于创作,或且难过创作……„处女故不易得,媒婆何尝容易做啊!

说到此,不得不提一笔西方文学史上的诗人翻译家传统。罗马人在公元前34世纪起,对希腊文化仰慕不已,当时许多重要的文士就兼具译者的身份。奈维乌斯,


将希腊悲剧喜剧介绍给国人,并从中创造出独树一帜的悲喜剧。恩尼乌斯,在翻译欧里庇德斯作品时随手将希腊音韵转为拉丁音韵,为罗马文学再开新境。

中世纪之交,诗人翻译家更是多如过江之鲫,拉丁文《圣经》译者辈出。而文艺复兴一到,诗人文人纷纷钻研古典,哪一个不是用新兴的民族语言译出心仪的古典佳作,从而使得古人的诗行得以风华再现?这一传统一路绵延,引发了上个世纪中期的寒山。寒山的诗作在中国本土默默无闻,经过翻译后,却在美国和日本大热,地位超过杜甫、李白等被中国本土奉为上尊的诗人,甚至成为美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间垮掉的一The Beat Generation)青年人的精神食粮。庞德(Ezra Pound)也因其对唐诗的不忠实新译,引发了美国的一场新诗运动,唐诗因被赋予的新的文化内涵而有了一个在美国出生的新生命。

可见,译者身份不容小觑。西方民族国家众多,得以攀古纳今,既保留了传统的流脉,又能够不断发展与超越,这是拜诗人翻译家的大传统促成。况且,隔代新译不仅意义出新,更和时代文风相关。若按伽达默尔之见,历史即诠释,那么,时代所蕴积的了解,当然也得靠翻译来展现或升级。何况,原文固为语言,也不过是对一种观念的阐述,翻译又何尝不是如此?由是观之,译者与原作者即使不能平起平坐,也应一视同仁,非要划定楚河汉界,争个你高我低,属实无谓。

德里达在《巴别塔》中告诉我们,当上帝驱散人类,变乱其语言时,就已经在一瞬间把翻译这项工作强加于人类,同时又禁止人类翻译。这样一个悖论明确了翻译活动的必要性,却也意味着翻译在绝对意义上的不可能,这就预示了译者地位的尴尬,无怪乎译者在翻译之途上一路的颠沛流离。由隐形人创造者,由,译者角色的转化,昭示着其职责不仅仅是忠实反射出原作的内容,更应该以对美的感知与对真理的追求,点亮心灵之灯,唤醒原作的精魂,并不断赋予其鲜活的生命,为人类文化的交流之路照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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