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依据与法理分析 赵运锋 【期刊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7(032)001 【摘 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立法必要性,是网络犯罪发展到特定阶段的需求,也是网络健康运行的需要.刑法分则设立该罪名是片面共同犯罪从理论到司法、再到立法的现实路径,符合网络社会发展规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违反罪刑均衡原则,通过罪名适用与竞合处理,可以较好实现危害性与刑罚量的统一.从量刑规则的特征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量刑规则存在区别,不能将两者简单等同. 【总页数】10页(P20-29) 【作 者】赵运锋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611 【相关文献】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探析--以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为视角2.网络犯罪帮助行为正犯化相关问题研究r——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视域3.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竞合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明知"的法解释学分析 ——以"微信解封"案为例5.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解释与适用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f363b256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