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托费报销政策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根据沪集办(85)第90号文件精神,独生子女入托或入园的管理费,可以由父母单位给予报销。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第187号、沪价综[2000]第055号)要求:各年龄段儿童入托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中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残障儿童的父母单位各报销70元。 你只要到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网站都可以找到.... 这里附全文:(看"二、简化报销手续")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价行(2000)第187号沪财综(2000)第055号 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了解决托幼收费偏低的问题,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促进托幼事业的发展和规范收费,经研究,现就调 整本市托儿所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托中班及以下(2周岁以下)由每生每月180元调整为280元;托大班(2-3周岁)由每生每月150元调整为220元;幼小班(3-4周岁)由每生每月130元调整为180元;幼中、幼大班(4-6周岁)由每生每月100 元调整为150元。视力、听力、智能、肢体等残障儿童,每月加收70元。 2、寄宿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托大班(2-3周岁)由每生每月340元调整为400元;幼小班(3-4周岁)由每生每月310元调整为350元;幼中、幼大班(4-6周岁)由每生每月250 元调整为300元。 3、全日制一级托儿所、 幼儿园在二级园所的基础上每月加收50元;三级园所每月减收50元。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加收100元。 4、延长服务时间收费晚托班(周一至周五)17:00-19:00由每人每月18元调整为25元;19:00-21:00由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35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双休日由每人每天6元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121d5507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