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适应公司运营需要,合理解决员工因公司业务关系及加 班晚归交通不便所产生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明确标准,强化管理, 化解矛盾,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公司总部员工. 2。2交通费报销范围: 2.2。1因公司业务关系而产生交通费; 2.2。2因加班晚归交通不便而产生的交通费。 3。报销标准及要求 3。1业务关系交通费:员工因公外出办理公务首先应选择公交 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 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 通工具. 3.2加班晚归交通费: 3。2。1总部职能人员因工作导致加班无法按时下班,则下班后 返程交通费用公司予以报销,同时依据考勤签退时间适当放宽次日 考勤签到时间,对范围内的签到时间进行核销,具体规则如下: 签退时间 规则 交通费 次日签到时间 21:30 实报实销 09:15 22:00 实报实销 09:20 23:00 实报实销 09:30 备注:总部考勤机签退时间为交通费核报、次日签到时间核销的唯一依据,无签退记录不予核报核销。 3。2。2因紧急事务或临时性安排无法提供考勤机签退记录,则 应于钉钉中进行签到、签退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核查,依据实际情 况完成交通费、次日签到时间的核报核销工作,概不接受回家后加 班等事由提报的核报核销工作。 3。3交通费的报销依据为有效票据,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 实报销.无法提供正规票据的(如网约车),必须以可证明实际发 生费用的其它凭证作为报销依据(支付截图等),须特别注明相关 情况。 3.4交通费实际付款金额如果小于票据载明金额时,则应注明 实际付款金额,财务部门按实付金额据实报销. 3。5交通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最长不得超过七个工 作日,否则,一律以自愿放弃报销对待。 3.6在公司无法调配车辆的情况下,私车公用的车辆,应向公 司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若未经过说明,私自外出,则由此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3.7核报限额 3.7.1因业务关系而产生的交通费实报实销,对核报额度不做 限制。 3.7。2加班晚归交通费:120元/月/人。 3。7.3对于超出核报限额部分的交通费,由人力资源部酌情处 理。 4。 交通费报销流程及票据要求 4。1钉钉流程: 发起 审核 复核 审批 核报核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2047117a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