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江苏省劳动局关于就业前培训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布日期】2018.07.05 • 【字 号】苏人社函〔2018〕282号 • 【施行日期】2018.07.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废止《江苏省劳动局关于就业前培训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8〕28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劳动局关于就业前培训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劳办〔1986〕89号)及《江苏省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劳培〔1985〕55号)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废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8a8f97de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