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07级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日语07级同学: 针对在签订就业协议中将遇到的一些问题,特说明如下: 1、就业协议书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清楚填写,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本人、学校各一份,三份协议书中本人、单位部分填好或盖好章再拿到学校盖章后学校留一份,其中“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中的“培养方式",统一填写为“非定向”,“应聘意见”一栏填写“本人愿意到贵单位就业"之类表明意愿的话,学院联系人请填写“郭爱昕",电话:,邮编:310018,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日语0701、0702班级“学院意见"到郭老师处(学院楼211室)盖章后拿到学校毕分办(下沙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往里走)盖“毕分办意见”处的章。如郭老师不在办公室请找张老师。 日语07甲、乙、丙班级“学院意见”到201老师处盖,“毕分办意见"每周二、五下午到下沙学生活动中心毕分办找杭商院老师盖章,也可以其它时间到学校教工路校区1号行政楼223办公室找杭商院顾老师盖章,电话-5606,顾老师手机:,短号641164。 特别注意:在盖单位主管部门章的时候,如果有一个“接受函”(到杭州人才市场盖章的均有),请务必带上一起交给毕分办老师! 2、在“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绝大多数遇到的不具有档案自主管理权的各种性质单位,到当地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局盖章)。具有档案挂靠管理关系企业,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档案就委托人才市场管理,所以,同学们签订就业协议时务必与单位沟通,由单位向相应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人事代理委托书"之类的说明,同学们持协议书到当地人才市场盖章(也有的单位统一为应聘人员办理此项手续),毕业后档案也相应的寄送到当地人才市场。第二,具有档案自主管理权的单位,一般为单位所属的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这些单位大多数是国有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正式毕业后,大家凭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材料办理当地的落户手续,享受正规的社会保障等。所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必须加盖公章,并且要正确,否则影响就业、落户以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正常转接。 3、对于有意向到北京、上海、深圳就业的同学,我们建议大家慎重,因为这两个城市落户有严格限制,我校非北京、上海籍贯的本科毕业生不具有落户北京、上海的政策条件,即使用人单位同意接受并盖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盖章也很难办下来,换句话说,大家仅是在单位打工,不具有北京、上海户口,档案也不可能转寄到当地人才市场,也自然影响到享受当地的社会保障等。 4、对于有些同学出现毁约的情形,提醒大家要严肃对待,每人只有一份协议书,万不得已出现毁约时,请征得单位谅解并出具书面加盖公章的同意解除协议的说明书,并尽可能将此次就业机会再推荐给其他同学,帮助其他同学就业;然后带着本人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说明书,以及帮助其他同学签约成功后的说明情况等材料来学办寻求帮助。 5、要求大家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落实就业问题,根据学校要求,6月18日就要离校,否则影响派遣、档案转寄等一系列工作。 祝大家学习进步,生活愉快,就业顺利! 日语学院 2010年12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2b188209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