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21.12.29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2.01.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 正文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地)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庭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科类范围。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科学确定收费标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成本及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我省依法登记的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分三类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 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元/课时·人次) 班型 区域 10人以下 10-35人 35人以上 浮动幅度 哈尔滨市、大庆市城区 30 25 上浮不得超20 过10%,下浮不限。 20 其他市(地)城区 15 县市 15 10 10 8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培训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各地在省定基准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本地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 三、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培训机构收取的学科类培训费,应按规定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一次性收费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其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413beda51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