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21.12.27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2.02.1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大亚湾开发区工贸局、仲恺高新区科创局,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类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规定,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今后学科类范围如有调整,按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二、收费标准 (一)全市统一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可在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调整解决。 (二)按班型分类制定基准收费标准,不区分学科。具体班型和基准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课时·人次 学 段 收费标准 10人及以下 11-20人 21-30人 31人及以上 义务教育阶段 55 45 35 30 备注: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有关要求 (一)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d15de0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