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中的家庭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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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视角中的家庭转变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全球化、信息化、科技化浪潮迭起的新世纪,种种复杂的环境因素,向人类当代家庭文明提出严峻的挑战。由物质文明、技术主义和享乐主义所触发的道德衰蜕和生态破坏的全球性危机,直接威胁到家庭的生存与未来发展。当代家庭关系的不稳定和趋向功利性与人们伦理良知的丧失和道德人格素质水准的下降不无关系。面对一座座家庭的断垣残壁,一些西方学者试图从古老的中华文明中寻求解决家庭危机的伦理智慧。郝大维等人指出:“儒家传统从现实性和关系上对人所作的界定中,有不少内容也许能成为一种资源,帮助重新思考我们的'自主的个体性’的概念。……个人的自主性并不必定导致人的尊严。中国人关于人的思想,对于思索和确立个人的自主性与自我实现之间的界限,可能是有用的[1”一些前苏联学者如留里科夫、哈尔切夫、瑟先科等人的研究 也揭示当代家庭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就是夫妻关系的不协调。不协调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夫妻各自文化心理性格的缺陷,由此而导致现代夫妻彼此对对方的期望值过高,而心理相容性却偏低。夫妻心理相容性的偏低很容易触发一系列的家庭“战争”造成婚姻关系的脆弱易碎性。当前,面临全球化背景下不同文化的碰撞和磨合,城市化过程中家庭结构、功能、关系的变化,市场化过程中的阶层分化、性别分化、媒介的商业化、人际关系的物化,以及信息化过程中家庭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和开放性等因素的强劲挑战,我国也开始出现离婚率居高不下、婚外遇和未婚同居屡见不鲜、家庭无意义争吵和家庭暴力逐渐增多等现象。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政府正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并且号召民众培育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家风。这些举措实际上是依据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原则对传统家庭文化予以改造并进行了创造性的现代转换,使其能够转化、凝聚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动力因素。

笔者认为:如果仅局限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角度,缺乏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社会转型中家庭变革成因及特征的分析,并不能做到更为全面而深刻地把握家庭现代转变。本文拟在这一方面作一粗浅的尝试。

二、现代家庭转变中的动力及效应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欲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建设和谐家庭,因为和谐家庭乃是和谐社会最为广泛而又最为深层的基础。我们的祖先曾用“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来推崇家的重要作用,那时的人们就已坚信由家庭和谐所幅射出的爱心,能够带来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和谐关系。然而,数千年来,在农耕经济及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体制条件下,中国家庭不和谐的事例总是远远超过和谐的事例,即便是在那些被史学家所津津乐道的一些“家和事例”也大都是以牺牲女性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作为代价而蓄意生产出来。当然,中国的家庭从来就是依靠女性来支撑,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家有贤妻良母,胜过黄金一斗”之类民间俗语,表达的就是这种意思。“成功的男人后面有着辛劳的女人”,一些现代男性这类赞美的话语,也表达着同样的意思。不过,不少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现代女性尤其是现代知识女性如今已不再是“美言夸得脑海胀,错把牺牲当成功”她们要求与男性同等的机遇和对等性的家庭奉献,而这也就恰恰是在与社会转型期家庭结构、功能、关系发生一系列巨大变化的同时开始萌发的推动家庭现代转变的巨大动力。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人类社会基本生活单位,它的基础是男女两性依从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的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为社会制度所认可的两性关系。在传统父权制条件下,由于婚姻具有不可离异性(只是对女性而言),家庭生活以亲子关系为中心,而在现代民主社会,由于婚姻已从昔日的“生育合作社”和“经济共同体”转变为今天“心灵的栖园”,夫妻关系已成为家庭生活的中心,换句话说,夫妻关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地关系到家庭的维系与发展。与传统文化语境下以“男主女从、夫唱妇随”为基础的对于夫妻关系和睦的要求不同,现代社会对于夫妻关系和睦的要求建立在性别平等的基础之上。此种新型的家庭文明属于一种“两性同体”的文明,需要两性在平等、和谐发展基础上的共同作业。然而,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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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心理积淀之惰性的潜在影响和巨大作用,不乏有一些男性固守传统家庭性别角色及行为方式,这种拒绝随时代发展而改变自身传统习惯的做法无疑对维系家庭生活的和谐构成了危害性。此外,罗尔斯曾说过:“即使社会提供了(按照它以前被规定的意义的)公平机会,家庭似乎也会在个人中间造成不平等的机会。那么应当取消家庭吗?由于平等机会观念自身的原因以及人们赋予它的首要地位,这个观念会走到这个方向上[7”在现代西方社会,由于制度安排、劳动性别分工等历史条件的限制,一些妇女为了争取在家庭与社会生活中的性别平等地位,不得不以离异、同居、不育乃至独身等特殊手段与传统家庭与社会体制及意识形态抗争。而在我国,由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始终如一地倡导性别平等,并且在政府决策层面上将男女平等确定为基本国策,因此,实现性别平等与保持家庭、社会生活的和谐和安康之间就具有了高度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现阶段,我国女性整体素质及社会地位的提高已成为家庭现代转变的助推器,她们的革命性作用贯穿于从择偶、生育到家政管理、家庭教育、家庭关系调适等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一般来说,婚姻是家庭得以建立的基础,而择偶又是婚姻的前奏。现代女性择偶心理的转向为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更新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并且向其中添加了颇具魅力的女性色彩。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今天,由于物质文明的进步和社会政治环境的宽松,女性在择偶时普遍呈现心理情感需求增强的趋向。这主要表现在大多数女性能够超越传统意识对自己谈婚论嫁的潜在影响,她们已自觉地倾向于将婚姻看作是夫妻间在生理与心理、精神与物质上高度融合、分享、互动的过程,不再受“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男高女低,男强女弱”之类旧模式及旧标准的束缚,从而在择偶时能消除择偶政治化、实用化、非个人性因素的干扰,大胆地行使个人的自主权并能精心地发挥自身的文化创造性。一方面,女性注重男性的人品,要求他对感情要忠实,给女方以安全感;另一方面,女性并不看重对方的家庭背景、职业地位等现有“硬件”,反而看重的是个人能力这一充满了可变量的未来“软件”由此可见,德才兼备构成了不少女性在婚配选择时对于异性可选对象的最高角色期待值。如此传统与现代的优化组合,它们将有益于两性在思想互动与角色互补的基础上携手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在传统文化语境中,生儿育女被看作女性的主要功能及价值之所在。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认为: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从婚姻里结成的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上发生的。……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然而,时代不同了,在现代婚姻中,夫妻的情感关系已开始显露超越生育关系的迹象,并且家庭生活的中心也开始呈现从亲子关系向夫妻关系转移的趋向。此外,女性自我意识的增强已成为家庭生育文明程度提高的必要条件。那些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均渴望获得成功的女性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她们要求社会对自身生育的社会价值加以确认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并且要求配偶与自已共同、合理分担生儿育女的职责。如今,肩负两种生产、双重责任的妇女已经自觉、主动地将实行计划生育当作实现男女平等及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卸掉多子女负担的她们在提高个人发展程度和婚姻家庭生活质量方面均受益匪浅。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如果将亲密关系看作是平等的个人纽带的相互协商,它就意味着对个人关系领域的大规模的民主化8”平等及民主是积极改善夫妻关系的内在文化因素;在共同生活中培养平等互尊、民主协商、和睦相处的夫妻关系乃是建立新型家庭关系的基础。这种夫妻亲密关系的变革所起到的化学反应将能在家政管理、家庭教育、家庭关系调适、家庭生活方式选择等方方面面使之焕然一新。毫无疑义,得益于社会变革中女性解放步伐的加快,在家庭这部现代生活机器运行的全过程中,浓郁的女性色彩已成主导倾向。她们过去被压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始迸发,她们以个人的不懈努力及精彩表现矫正着男性对于家庭生活的片面理解,为家庭生活注入勃勃生机和不竭活力。

三、现代家庭转变中的性别障碍因素及其消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的现代转变既面临男女平等国策贯彻落实不力的外部环境挑战,又承受着家庭生活内部变化即性别关系倾斜的压力。1995年,中国政府第一次向国际社会公开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国家的一项根本性政策,从而使男女平等这一立法原则进入国家政策体系的核心。然而,由于种种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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