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王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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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王娟等9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新职称办[2015]63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05.11 【实施日期】2015.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王娟等90位同志获得自治

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职称办〔201563号)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克拉玛依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研究,批准王娟等90位同志自20141230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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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市直(43人)

第一中学:王娟、郝志永、吴静、张娟凤、邹玲、许艺 凡、杨玫、谢金莉、路德奎、王进军 第二中学:姚罗霄、古孜扎里·吾甫尔 第三中学:李小霖、徐静 高级中学:谢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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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f605e4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