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州大学和重庆商学院合并筹建重庆工商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2.05.03 • 【字 号】渝府[2002]49号 • 【施行日期】2002.05.0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州大学和 重庆商学院合并筹建重庆工商大学的通知 (渝府[2002]49号) 市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渝州大学和重庆商学院合并筹建重庆工商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2)2号)精神,同意渝州大学和重庆商学院合并筹建重庆工商大学,筹建期为两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并方案,渝州大学和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的重庆工商大学以经管文为主、法理工渗透;以本科教学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18000人。原重庆商学院校区为重庆工商大学主校区。 请你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加强对重庆工商大学的领导,牵头商市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建设项目和建设经费,在保证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实质性合并和集中办学。要按照大学的标准和要求,加快校园规划和建设,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努力把重庆工商大学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居西部地区同类高校前列的、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多科性大学。 两校在合并建设中的相关情况,请及时报市政府。 二00二年五月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d36125c6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