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渝涪高速公路高级客车车辆客运运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00.09.29 • 【字 号】渝价[2000]656号 • 【施行日期】2000.09.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渝涪高速公路高级客车车辆客运运价的通知 (渝价[2000]656号)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渝长高速公路已于5月通车运行,渝涪高速公路即将于今年内通车,为加强该路段客运运价管理,保护旅客和承运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汽车运价规则》的规定,现就渝涪高速公路高级客运车辆客运运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大型高一级客车每人公里0.14元。 二、中型高一级客车每人公里0.155元。 三、凡途经该路段的各类客运车辆,仍按“分段计算,累计加总”的原则办理。 四、票价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市物价局、市交委有关规定测算后,并制定票价表对外公布执行。 汽车客运运价属国家定价,任何经营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各地物价、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价的管理,对损害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本通知从正式通车之日起执行。 二000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b19d2d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