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的人格理论在个案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施中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对此我们从弗洛伊德人格三分论、人格发展论及心理防御机制三个方面来分别论述 一、弗洛伊德的人格三分说及对个案社会工作的意义 弗洛伊德认为个体的人格可划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领域 ,只有保持本我、自我、超我相互作用的平衡 ,才能使人格健康发展。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最模糊的部分 ,包括各种原始的欲望和本能的冲动 ,如性欲、食欲、求生欲和攻击欲 ,属于无意识领域 ,毫无理智可言 ,遵循快乐原则。自我代表理性和审慎 ,受现实原则的支配。这里所谓合理的途径 ,便是超我的表现。超我是人格中社会力量的代表 ,包括良心、道德 ,是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在个体人格中的反映。这主要针对在生活中非正常的行为,非正常的思想,我们最主要的是帮助其纠正错误的认知 ,建立合理的超我 ,树立正确的自我概念。要让案主知道 ,在生活中获得他人的喜爱和赞许是好的 ,但如果认为这是绝对必须的、并刻意追求的话 ,则是非理性的。 二、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及对个案社会工作的意义 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认为:成人人格的本质在生命的最初五六年内形成 ,尽管有些人进入成年期 ,人格似乎与小时候不同 ,但其人格的根基在生命的早年已形成了。这主要对于一些在童年形成阴影在成长中因外界压力产生的恐惧心理 ,就内化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责心理 ,也就是说当他长大以后 ,做错任何事 ,心中自觉不自觉地会产生一种自责心理 ,一种自我责罚,这实际上源于儿时做错事别人对其暴力矫正方法产生的恐惧心理。在对那些案主进行治疗的时候应将其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一起考虑进来。,主要用到的是家庭治疗法。 三、弗洛伊德的心理防御机制及对个案社会工作的意义 弗洛伊德认为 ,我们身上多数真实的东西都不是意识的 ,而我们意识中的多数东西 ,都不是真实的。在个案社会工作中 ,有很多案主其问题的根本并非是客观现实的东西而是由于案主对某些刺激过分的焦虑而产生的异常思想。要帮助案主解决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造成案主焦虑在个案社会工作过程中他们所担心、所恐惧的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还有其它行为相当荒谬、相当幼稚 ,比如那些有强迫症、妄想症的案的原因。对这些案主的治疗 ,其根本是让他正视存在的问题 ,以合理的情绪面对 ,帮助案主解决问题 ,解除其过分的心理防御机制。 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看到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 ,既为个案社会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又在个案社会工作的实施中有一定的应用;既是工作者分析案主问题的理论依据 ,也是为案主提供治疗方案的基础。当然 ,不论是人格三分论人格发展理论 ,还是心理防御机制 ,都不是单独存在、单独起作用的 ,而是互相渗透、互相支持 ,为各个派别的个案社会工作者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b88412cc7931b765ce15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