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给娃取名当遵循公序良俗 作者:王纯 来源:《人民周刊》2017年第24期 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 姓名对一个人来说自然是很重要,所以一般人都会认为取名是件很慎重的事情,多少父母为了给孩子取一个好名字而绞尽脑汁。据说2017年出了个奇葩名字叫“王者荣耀”,之前还曾有叫“黄浦军校”“白雪公主”“古道西风”的,这是姓王、姓黄、姓白、姓古的孩子,不管这些名字有多奇葩,但姓还算正常。近日,最高法发布最新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个持续了多年的姓名权官司引起人们注意。 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当地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认为,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拒绝登记。为此,吕某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以公安机关为被告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在刚刚公布的第17批指导案例中,收录了这个案例。父母为子女起名这件小小的民事官司,居然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这种情况实属罕见,这也成了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给娃取名居然“惊动”最高法院 原告“北雁云依”出生于2009年1月25日,其父亲名为吕晓峰,母亲名为张瑞峥。因酷爱诗词歌赋和中国传统文化,吕晓峰、张瑞峥夫妇二人决定给爱女起名为“北雁云依”,并以“北雁云依”为名办理了新生儿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落户备查登记。2009年2月,吕晓峰前往燕山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被民警告知拟被登记人员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即姓“吕”或者“张”,否则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因吕晓峰坚持以“北雁云依”为姓名为女儿申请户口登记,被告燕山派出所遂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于当日作出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 该案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雁云依”法定代理人吕晓峰在庭审中称:其为女儿选取的“北雁云依”之姓名,“北雁”是姓,“云依”是名。 2009年12月17日,吕某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吕某与公安机关各执一词,吕某坚持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改变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是自然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可以干涉。而婚姻法中规定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11c66a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