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美学的自律与他律(一) 摘要:将景观美学置于BBS建筑论坛等网站上经常有关于景观美学的思考与认识,甚至还出现了类似“建筑评论”、“建筑随笔”的“景观评论”、“景观随笔”等景观艺术的批评文体。 但是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可以发现,面对“景观”一词,真可谓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有时“景观”一词的使用几近随意。其实在文化学、社会学、旅游学、林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以及建筑学、景观设计学等学科都有一套出于本学科知识谱系的对于“景观”的认知话语,而在美学文艺学领域,常见的做法是往往将“景”和“观”拆开来理解,犹如中国古典文论中将“情”和“景”拆开来作一种二元对立统一式的理解一样,其实这是一种带惯性的文论思维模式,容易拘于字面意义的限定而忽略其更深层次的人居文化内涵,从而将景观美学的研究对象和旅游美学混淆起来。严格意义上的“景观”一词,其实是一个外来词汇。我们可以从英语、日译汉语和汉语三个语境来梳理一番,在英语中,“landscape(景观)”的古英语形式如Landscipe、Landskipe、Landscaef等和其古日尔曼语系的同源词如古高地德语Lantscaf、古挪威语Landskapr、中古荷兰语Landscap等表示的含义是接近的,都与土地乡间地域地区或区域等相关,而与自然风景或景色无关。在汉语中,作为最为流行landscape的译名“景观”,其词义也是非常暧昧和复杂的。据认为,景观这个日语汉字词汇是由日本植物学者三好学博士于明治35年(公元1902年)前后作为对德语“Landschaft”的译语而创造的,最初作为“植物景”的含义得以广泛使用,后来被陆续引入地理学和都市社会学领域。而中国学者的著作中首次出现“景观”一词,是在1930年由中国景观学科的先驱陈植先生在其著作《观赏树木》的参考书目日文部分列有三好学的《日文植物景观》。后来陈植先生在1935年出版的《造园学概论》中有两处使用了“景观”的词汇。其时的景观一词已有“景色”、“景致”和“景物”等意思⑷。而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景观学(简称LA学科)概念时,是有其特定的内涵。这里需要提及到“景观学”的概念,所谓景观学(LandscapeStudies)是一门建立在景观规划与设计学科基础上,以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总目标,以环境、生态、地理、农、林、心理、社会、游憩、哲学、艺术等广泛的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学科为基础,以规划设计为核心,面向人类聚居环境创造建设、保护管理和人文建设的学科专业,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化背景下产生的新型综合性的现代学科⑸。自100多年前在国际上出现第一个独立的景观规划与设计专业(LandscapeArchitecture)以来,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等都逐渐建立起成熟的景观教育体系,成立了景观教育(师)组织,负责制订统一的教育标准和评估办法,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并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和有影响力的国际景观教育组织。我国引进景观学科和景观教育体系只是最近10多年的事。而引进国门不久的景观学科理论和传统的中国风景园林学科理论在“正名”的问题上也一直存在着分歧。在此,我们无意把景观美学概念狭隘地理解为景观学美学,但我们也不能无视景观规划设计在中国当代城市建设中方兴未艾的现实。现代景观设计已逐渐成为城市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和保护自然生态的新的重要环保手段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景观美学的研究重心不宜过于宽泛,把山岳河流湖泊草原湿地的审美研究悉数收入囊中,也不能只是停留在主要研究体现士大夫审美趣味或中世纪贵族鉴赏心态的古典园林的层面上,而应该更多的关注现当代各类景观建筑实物和城市化进程中各类景观设计、景观规划思想的美学品格。随着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全面深入,景观学科和景观教育体系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会有越来越多的景观建筑点缀我们的生活,它们在协调土地和人的关系,营造和谐诗意的人居空间中发挥积极作用,对此我们应该运用美学的眼光给予认真研究。可以说,景观美学是生态美学和环境美学的具象化和人居化,是建筑美学的延伸和拓展。预期在不远的将来,和人居环境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景观美学研究完全可以成为和建筑美学、影视美学、工艺设计美学并列的重要艺术部门美学分支。二、正确处理景观美学理论建构与其他相关学科建设的关系中国的景观美学从诞生之初起除了概念定义上的语焉不详和学科归属上的困惑之外,还因为景观科学本身就是一门边缘交叉学科,和传统的园林美学,建筑美学以及旅游美学、生态环境美学和地理科学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正确处理好景观美学理论建构过程中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是与古典园林美学的关系问题。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有历史悠久的造园技巧与艺术,而且在十七、十八世纪中国、日本与英、法等国的造园艺术有过较为频繁和密切的交流与影响。⑹面对丰厚的中外古典园林艺术的遗产和东西方园林艺术的交流历史,今天的景观美学研究具有广阔的继承和开拓的空间。一方面,可以从传统的造园理念,特别是古典园林美学中的自然观上获得启迪。如中国古典园林的造园思想中强调“师法自然”,讲求“虽由人作,宛自天开”⑺;日本园林更加抽象和写意,尤其是“枯山水”更专注于所谓永恒;法国园林受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大陆理性主义哲学影响,推崇艺术高于自然,人工美高于自然美,讲究条理与比例、主从与秩序;英国自然风景园林受培根和洛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美学启发,认为美是一种感性经验,排斥人为之物,强调保持自然的形态,肯特甚至认为“自然讨厌直线”⑻。但由于过于排斥人工痕迹,因之细部也较为粗糙,园林空间也略显空洞与单调,以致于钱伯斯曾批评它“与普通的旷野几无区别,完全粗俗地抄袭自然”⑼。以上古典园林中的自然观,无论是强调师法自然,还是高于自然,其本质都是强调对“自然”的处理,差异之处,仅在于艺术处理手法的侧重点不同,从而造就了风格迥异的园林艺术形态,这对于现代景观的设计与规划的美学思考无疑是值得珍视并继承的历史的观念与实践。另一方面,现代园林景观还需要在扬弃古典园林自然观的基础上,不断有新的开拓。这种拓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由“摹仿”自然,向生态自然拓展。如美国宾州大学园林学教授迈克·哈格(lanMcHarg)早在1965年就在其经典名著《设计结合自然》(DesignWithNature)中,就提出了综合性的生态规划思想;另一个拓展,是静态自然向动态自然的拓展,即现代景观设计,开始将景观作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系统。设计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自然的过程,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如画景色。有意识接纳相关自然因素的介入,力图将自然的演变和发展的进程,纳入到开放的景观美学的体系之中。典型的例子如20世纪90年代荷兰的WEST8景观设计事务所设计的鹿特丹海堰旁的贝壳景观工程。此外,现代景观在功能定位上,也不同于古典园林以宫廷贵族和少数文人士大夫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的功能只是围绕他们的日常活动和心理需求展开,而是更多考虑大众的多元需求和开放式空间中的种种行为现象,充分运用环境心理学、行为心理学等学科方法来为大众“量身定做”现代园林景观。总之,现代景观美学在全面吸收与继承古典园林美学成就的基础上,更加开放与自由,艺术手法亦有很大的创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470340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