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生猪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 三、定点屠宰点应当将定点屠宰标志牌挂于显著位置. 四、定点屠宰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质检人员。 (五)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 (六)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例。 五、生猪屠宰和检疫 (一)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持有经生猪产地动物防疫站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二)定点屠宰(场)必须做好生猪屠宰前检验,发现病猪和伤残猪,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人负责实行登记造册。 (三)屠宰厂(场)必须按照国标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应当实施宰前停食、饮水、淋浴、麻电致昏,刺杀放血,浸烫脱毛或者剥皮,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品)劈半整修的工艺流程。 (四)在屠宰过程中,生猪产品不得落地,病猪必须分开屠宰,检疫出厂。 六、屠宰厂(场)必须建立台帐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规范肉品经营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食用放心猪肉,督促宰厂(场)落实进货检查制度和验收购销台帐,质量自检,质量承诺所证所票制度,并实行可追溯制,同时积极引导屠宰厂(场)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病害猪和病害动物产品,安全处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进行实施. 七、卫生制度 (一)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更衣室、淋浴室、厕所,更衣室内必须有个人衣物存放柜、鞋架(箱)。 (二)设有洗手、清洗、消毒设施。 (三)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具操作台天天清洗,进行必要消毒(药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 (四)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生猪场地、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五)屠宰厂(场)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滋生,车间内外应随时灭鼠,并设有防蝇、防尘设备。 (六)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56852c5b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