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中的和谐世界 在中国诗歌传统中,和谐世界是诗人们从来追求的境界,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为诗歌创作中重要的题材,同时,又是诗歌美学中重要的理论支柱。 在中华文化的思想宝库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重要的精神财富,也是诗人从事诗歌创作重要的理论源头。道家创始人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万物具体形态的原始物质是“气”,万物都是禀赋了“道”而成自然本性“德”,又禀赋了“气”而成了形态和形体之“形”。《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种以自然为法的精神影响了历代的中国诗人,而庄子在《庄子·齐物论》中所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则在许多优秀诗人的笔下,成为他们表现人生和世界最高的境界追求:“天人合一”、“物我两忘”! 这种境界的追求和创作实践,在中华优秀的诗歌长河中,形成了山水诗、边塞诗和田园诗的流派和传统,为中华民族留下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篇。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李白的“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范成大的“信步随芳草,迷途问小童”,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些表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诗歌佳句,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成为中华民族的民族性基因,渗入每个中国人的血液,变成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人文理想和生命追求。 这种创作实践经过历代诗歌理论家和美学家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中国诗歌传统的重要理论主流。唐代王昌龄首提“意境”一词,并称:“理入景体”,“景物兼意入兴”;宋代范希文提出:“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明代谢榛提出:“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到了晚清王国维则在《人间词话》中完成了意境之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有高格,自有名句。”“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也。”“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这些为我们熟知又为许多人淡忘的学说,构成了中国传统诗歌理论重要的内核:意境说。这种美学理想,表现的是意与境、情与景、神与形,交相融洽,高度统一,达到神形兼备的境界,而其反映和表现的人类理想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与世界和谐共处的境界。 作为中华诗歌传统中重要的财富,当代中国诗人十分重视在创作中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创造出更美、更加富于艺术魅力的诗篇。著名的青海诗人昌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值得研究的范例。昌耀创作的大量诗篇,表现了青藏高原神奇的高山大川和人文精神,展示了高原大自然的天地精神和在这种精神熏陶下的人性魅力。昌耀在《答记者张晓颖问》一文中写道:“青海的大自然,青海壮美的山河,也给我的诗注入了一种阳刚之气,这对我的诗的风格的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青藏高原养育了昌耀这位诗人,诗人昌耀又用笔创造了一座新的高原。借这篇短小的论文,表达我对一个敬畏自然、热爱世界的诗人最崇高的敬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e632f7d6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