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董事长批准,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 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八条 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21125c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69.html